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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4 17:0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龙的话题

2007-02-09 19:16:08
今 夜难眠。想起中央台的报道就义愤填膺。对中央台的学术评论应该不是政治话题吧!今晚中央台节目谈论龙的话题,不记得是什么节目了。只记得看了两眼很气愤就 没看了。节目中所体现的观点知识连我一个布衣草民的思想境界和学问见识都不如。一个国家级的电视台所展现的水准和一个数千年文明大国的地位实不相称。我悲 愤,如果他们是故意的话,我就愤恨!
因为他们的言论和观点侮辱了我们民族的图腾:龙
实际上 ,我知道他们是无意的,因为我们认为他们所为必是一己之见,一家之言,一派之说。
媒 体的水准我知道,协和医院发现一个弃婴,一个记者以为发现了个天大的新闻,想方设法找到弃婴的父母,全程跟踪写了遗篇充满高尚情操的,热情洋溢,文才斐然 的报道,出了名。也许更重要的是在记者看来,他见义勇为,拯救了一个家庭,一个生命,做了一件极高尚的事,报道出名是其次。这篇文章我没细看,只是了解有 这事,因为我看不下去,这样的事太多,这样的报道也太多,看了让人愤恨,因为那记者在报道中所阐述的观点是错误的,而他们是那么地自信!
弃婴的父 母看着婴儿,痛不欲生:有谁会抛弃自己的骨肉?他先天残疾生命垂危,每天的医疗费不是平民所能承受的。不抛弃,又能如何?溺婴在古代也是犯罪,但也曾经不 是犯罪,在中国古代溺女婴是罪过,溺残畸婴儿似乎罪过不大,因为大家认为畸形婴儿是妖精转世,溺之是为世人除害!其实我以为这种说法纯是借口。巴格达民族 就消灭有残疾的婴儿。
一个家庭有残疾的儿童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和贫穷。意味着----   最正确的方法是有政府和社会来负担起养育残疾儿童 的责任,记者应该呼吁社会,国家立法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而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目的来报道此事!我不责怪记者,因为他的境界就那么高而已。我想从立法上解 决这一社会问题,因为个人,现代社会中,个人确实没有这个能力,立法可以解脱这些可怜人的道德责任。
我同样不苛求中央太记者。
中国的龙和 西方的“龙”根本就不是一样东西。可以是毫无相似之处,把西方的“龙”翻译为龙是一个错误,以讹传讹,缪种流传祸国殃民。这是我痛恨缪儒的原因之一。在我 的印象里,西方的龙多是守卫宝藏的神兽。那西方人欲取得宝藏就必须杀死龙,所以杀龙的多是勇士,希腊神化中多有词类故事。这样的龙只是口中喷火而已,又笨 拙,随便一个中国勇士都可以杀死。绝无中国龙的本领。中国龙是无所不能的,是神。西方的什么“拽敢”根本就不能和龙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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