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三)
外资并购部分中国民族品牌
1993年,英国联合利华公司收购了中华牙膏。
1994年,英国联合利华公司收购了著名品牌美加净。2002年,上海牙膏厂对外正式宣布将从联合利华手中收回美加净牙膏品牌。
2000年,达能收购了广东乐百氏集团92%的股份。
2003年,欧莱雅集团收购小护士集团,包括小护士的品牌、销售渠道。
2005年,美国凯雷公司入股徐工方案由购买85%股份,后来改为持股50%,但至今仍在审批过程中。
2006年,欧洲帝亚吉欧高地公司收购了四川成都全兴集团43%股权,入股著名白酒品牌水井坊。
评论(一)
不能匍匐在规则之下
持续了近三十年的引进外资蜜月结束了,从去年的凯雷收购徐工到今年的达能与娃哈哈大战,中国人开始以另一种心态看待强大的外国资本。在这场论战中的一个焦点就是如何对待“条约规则”的问题。
首先,规则是否可以改变?可变!世界上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条约规则,人们奉为圭臬WTO就是经关贸总协定(GATT)修改而来,其中有关农产品的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至今没有完成,其他条款也有过多次修改。即使加入WTO之后,也还有没完没了的问题需要谈判,如中国至今还没有获“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谈判现在还在进行。形势变了,规则就要变。从来没有哪个国家或跨国公司在谈判中为了规则牺牲自己的利益的。
其次,修改规则要靠什么?实力!中国传统文化是“以诚待人”,总以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但这需要双方在同一文化背景下。晚清名臣曾国藩在国内政治舞台上游刃有余,但在晚年处理天津教案时,本着一个“诚”字去与西方国家打交道却将自己搞得狼狈不堪。因为太不了解西方游戏的规则。西方国家是以实力为谈判的筹码。当年朝鲜战争谈判时,中方提出停火线应以双方实际控制线为准。但美方却说不行,认为实际控制线只反映出美军陆军的实力,没有反映出美国空军、海军的实力。所以要求中朝应再向后退若干公里。这种情况下,弱势一方就应该多找筹码增加谈判的实力。而中国人不懂这个规则,还没谈判,就按国内战争的习惯先释放的一批美军战俘。结果战俘问题成了最困难的谈判。现在的商业谈判也一样,中国企业还是弱势,所以要动员一切可能来增加自己的筹码。
再次,修改规则以什么为准?利益!没有为了什么纯粹的精神而立下的规则。一切商业规则都是从实际利益的划分为出发点的。中国人总希望有超乎利益之上的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在现实中总是碰壁。过去是“不惜承担最大的民族牺牲来履行国际主义义务”,现在则批判什么“狭隘的民族主义”。全世界大概只有中国人是以“举国欢庆”的姿态加入WTO的。但韩国农民抗议农产品进口在香港跳海,并不是眼界不开阔,而是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美国人是以国内法优于国际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中国人按商业规则进行跨国并购时,并不妨碍美国人以“国家安全”的理由推翻中海油对优尼科的并购,审查联想对IBM的PC业务的并购。但谁能说美国人狭隘呢?只能说他们太精于此道了。
最后,面对汹涌的外资并购的浪潮怎么办?三句话:学习规则,掌握规则,建立规则。
人们经常说国情。中国国情,除了企业实力,技术实力,品牌实力的弱小外,就是对国际商业游戏规则的陌生,或是文化背景的不同。当年中美贸易谈判,中方派出了几十人的代表团,自认为是不少了,可美方派出了几百人的谈判代表。这不仅是经济实力的不对等,更是知识水平的不对等。就像是大学生与幼稚园儿童的谈判,再如何藐视公平也不可能对等,除非对方是个圣人。所以西方人说,谈判时“魔鬼隐藏在细节里”,就是考验双方的知识水平。像这次达能与哇哈哈之争,当初的条款确实是只有限制中方,少有约束外方的。这种合作十多年后再起纠纷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再有一个国情,就是中方企业的体制缺陷。这一点很少有人注意到。现在国内上世纪80年代起家的知名企业,很少没有“红帽子”经历的。由于中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历史背景,苛求这些企业家能预见到十几年后中国的民营经济大潮太不现实。因为这顶“红帽子”,已经有数不清的企业家落马了。而合资改制,对这些企业无疑是一种可行的路径。而有了这种因素在里面,中国企业的弱势地位就更加明显了。所以说,达能与娃哈哈之争并非偶然事件,是有时代背景的。时代变了,形势变了,中方企业提出修改条款是有权利,有理由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至于方式、方法则是技术性问题。
最近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一份调查显示,中国在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的几乎都被外资控制。28个主要产业中,有21个产业外资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外资不仅有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更有制定规则的优势。当中国市场未开放时,外资按“规则”要求中国取消贸易壁垒,但当中国产品要进入西方国家市场时,外资则按“规则”树起了安全壁垒、知识产权壁垒、反倾销壁垒。按现有的国际商业游戏规则,中国买什么什么贵,卖什么什么贱,有苦说不出,有理讲不清。中国1900万纺织工人的命运不如欧洲25万纺织工人的命运重要,就是因为“规则”不是我们制定的。
商业竞争中,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会有圣人的施舍。双赢是我们美好的愿望,但条款协议则是双方斗争的结果。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通过学习规则,掌握规则,最终建立起符合我国人民利益的规则。匍匐在规则之下,只能是规则的奴隶,增强实力,增加自己谈判的筹码,才能做规则的主人。当什么时候中国人可以以平等的地位建立国际商业规则时,才可以说实现了“大国梦”。
评论(二)
商人信条与中国的商业繁荣
事实上,许多国人都不太懂得尊重规则,因为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从来就不是一个规则社会,而是一个关系社会。中国人打心眼里缺乏尊重规则和程序的传统,相反,中国人习惯的是通过人际关系去践踏规则、变通规则。如此传统文化反映在宗庆后等企业家们的身上,便是让人遗憾的看到,即便他们是如此杰出的中国企业家,其身上及内心深处的江湖之气也还是挥之不去。
也许感到更加危险的是,今天居然还有许多人(甚至包括学者)在奢谈所谓中国对“国际规则”的改变。例如,宗庆后就谈道:“这对我国企业界的启示就是这个世界的商业游戏规则是那些洋巨头所制定的,重要的是我们在和外资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维护自身利益和民族利益。”这话听起来很动听,很有诱惑力,但国际商业规则究竟是如何与民族利益成为矛盾的呢?所谓洋巨头建立起来的世界商业游戏规则,其实是人类商业文明的共同规则、共同底线,这些规则通用的、普适于全世界,而不是只适合于某个利益集团。比如,诚实守信,它是国际商业准则,难道中国商人就不需要诚实守信吗?比如,待人如己(美国学生品德规范准则规定:“要像自己所希望受到的对待那样对待别人,确认这项原则适用于对待所有的人,不分阶层、种族、国籍和宗教信仰”),难道中国人就可以对自己一套对别人一套吗?再比如,每一个董事都有保证他所服务的企业的利益不受伤害的法定义务,难道宗庆后借口民族利益就可以违背吗?显然,所有这些基本的国际商业游戏规则并不因为到了中国就要按“中国国情”来改变。
从这个角度讲,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然是一个追求公正、文明商业规则的人。因为只有公正、文明,只有恪守全人类共同的商业文明底线,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国的国家利益。在过去近30年中,中国政府对外开放,重信守诺,吸引外资大量进来,如此才有了中国经济的大繁荣。反之,如果我们背信弃义,自作聪明,借口中国国情而另搞一套,那只能失去全世界的信任,自毁长城。在这方面,娃哈哈合资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见证。在过去十年中,娃哈哈合资企业共缴纳税收4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提供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合作与发展,税收与就业,这就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中国的国家利益不需要也不可能在扭曲的商业规则上实现,恰恰相反,中国政府只要更加注重建立公正、公平的制度平台并以此塑造中国良好的商业环境,才能最大化地实现自身的利益。
除了追求利益,每个商人都需要有一些基本的信念,这就是“商人信条”。不妨举洛克菲勒为例,来看看典型的美国“新教徒商人”的商业信条。在洛克菲勒 1941年7月8日所讲述的商业信条中,他强调了个人的合法权利,一开始就讲到“我相信个人的价值至高无上,个人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他马上附加以一个原则性的限定条件:“我相信每一项权利都意味着责任,每一次机遇都意味着义务,每一种占有都意味着职责。”这正是美国新教徒商人对于个人价值以及个人权利的完整理解。然后是以下数条:“我相信真理和公正对社会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我相信诺言是神圣的,一言既出,如同契约”等等。
任何一个不戴有色眼镜,并且致力于探求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人都不难认识到中国当前商业生态与洛克菲勒所信奉和倡扬的商业文明之间的差异。譬如,中国商人至今普遍相信的仍然是“实力”与“强权”,而非“真理”与“公义”;中国商人更喜欢寻求的是个人与权力之间的特殊关系(说到底是寻求个人的“强权”),而不是公正而普适的规则。
这就让我们看到中国商业文明建设的一些问题。中国的商业文明数量上的扩张并不意味着它质的突破。时代列车飞奔,中国企业家们乘运而起,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免仍然携带着诸多的陈旧理念和不适宜的做法,被裹挟进入新的时代而产生这样那样的冲突。宗庆后则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经济领域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政治(法律)领域对于公平、公正的保障,以及伦理上对于“自私”与“贪婪”之心的超越,如果说这三位一体的完美结合才是美国商业文明成功的根本,才是美国大国崛起的奥秘的话,那么今天的中国显然也需要迫切补上公正法治与经济伦理的课程。从长远来看,中国商人只有形成正确而坚定的“商人信条”,才能确保中国商业的持续繁荣。 ----------------------------------------来源: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