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检验人员不得擅自改动供电线路,确因工作需要可向设备部门申请。 3.2 各种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及时报告设备部门进行维修。 3.3 非工作时间需在化验室工作时,须经品管部经理批准,并对实验室安全负责。 3.4 各种试剂容器要带有书写清楚的标签。 3.5 化验室应备有消防与安全急救措施。 3.6 化验室要设值日人员,负责卫生与安全事项,下班时对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后方可离开。 3.7 不准由下水道排放引起堵塞的杂物以引起污染、腐蚀的废试剂。 2、 工作制度 4.1 化验室在品管部的领导下,开展质量检验工作。检验员必须服从化验室主管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4.2 n d`dcI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无污染。检验员必须做好并保持好各检验间(包括设备、台面、门窗、地面等)的清洁卫生。OP^, h_sK 4.3 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穿工作服、工鞋、戴工帽。 4.4 化验室内不准私人会客,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内。禁止生产人员在化验室逗留。 4.5 化验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4.6 禁止把与检验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禁止在化验室内洗凉个人衣物、吸烟、吃零食。#&o&Ufl# 4.7 上班时,检验人员应专心工作,并做到不串岗,不做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事。实验中要认真负责、细致、准确、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对待工作要热心,操作要细心,学习要专心,解决问题要耐心。要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检验结果负责,如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错检、漏检要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