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保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今年5月份,国务院制定和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6月份,国务院正式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温总理亲自挂帅。这表明,加强节能减排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重要的重点工作。
金融系统应始终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也要从强化金融机构在环保和节能减排方面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信息机制、对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能力配置给予市场和政策方面的支持、理顺价格发挥市场基础作用等角度入手,运用金融市场鼓励和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一、 强化金融机构在环保和节能减排方面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的持续发展难以为继。1995年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2000年启动的联合国“全球协议”中明确提出了企业对环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提出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应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与推广等内容。
当今,关于保护环境,构建
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金融机构应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环保和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意识。金融市场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
商业性金融机构在面对环保和能耗减排有问题客户时,要有风险意识。从今年一季度看,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6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国务院明确要求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随着政策导向的调整、有关法制的健全和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的加大,不符合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行业和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政策环境。金融机构对待公司客户应有这种政策风险意识,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角度,应当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企业的信贷风险予以足够的警惕。
二、 要建立有利于环保和节能减排的信息机制
一是要加强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人民银行、有关监管机构及银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指导,提示金融机构在发放信贷时要充分考虑如何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动节能减排科技进步、突出搞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二是要将企业排放和环境违法有关信息逐步纳入企业征信系统。近年来,从收集共享银行信贷信息起步的银行征信系统所采纳的信用信息范围逐步扩大,已逐步包含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用信息及其他某些相关信息,目前正在考虑增加涉及企业排放和环保行为方面的有关信息。今后,征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重点企业的跟踪,进一步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切实加强环保节能执法力度。
三、 金融市场要对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产能力重新配置予以支持
近年来,由于大量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东部沿海某些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与此同时,西部地区欠发达、产业资金匮乏现象并存。从世界范围看,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极希望得到国际产业转移的支持。因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产能力依据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再配置已是当务之急。当然,在生产能力再配置过程中,要避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
在这个生产能力再配置过程中,金融市场和有关金融政策方面都有可能发挥支持作用,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改进外汇管理、提高保险支持能力,支持企业更好地识别和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对企业“走出去”提供混合贷款、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股票、债券和项目融资等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服务,继续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等等,为企业及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生产能力配置及其环境适配性而服务。
四、 理顺资源和环境价格,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放开价格管制,理顺煤炭、成品油、天然气、水、电、矿产资源的价格,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手段,利用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比价效应,抑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促进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技术脱颖而出。
二是认真研究、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探索在国内试行排放配额制、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国际投资者对碳交易兴趣日趋浓厚,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气候交易所的成立也说明了碳交易有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机制。
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三种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JI(联合履行)、ET(排放贸易)。以欧盟内部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运作方式看,成员国家将排放额度以排放许可证的形式分配给各个公司,这些公司只能在额度内排放温室气体,否则视为违法。如果企业最后无法达到排放额度的要求,可以通过“排放额度交易系统”向其他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公司购买多余的排放额度(ET),或者帮助发展中国家推行清洁能源项目(CDM),或者通过植树活动来换取额外的“信用额度”。
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我国可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落实环保和节能减排。此外,这一交易体系也为农田保护性耕作提供了一种新的市场化的补偿机制。
总之,金融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中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