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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单] [公告]《在路上》投稿须知及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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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12:3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投稿须知——
投稿作者不得一稿多投,两个月内没有收到栖息谷官方正式采纳答复可另行处理。投稿仅限“在路上”专版,并采用论坛短消息向专版版主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取得联系。

稿件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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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1、本刊物登的所有内容(转载部分除外),未经过栖息谷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媒体、网络、光盘等介质转载、张贴、结集、出版)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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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5-31 13:23:34 | 只看该作者
我要投稿,稍后奉上[em01]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5-31 13:42:39 | 只看该作者

你的证词已经被记录在案。

4
发表于 2007-5-31 13:47:08 | 只看该作者
我来监督,哈
5
发表于 2007-5-31 13:50:0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NikitaLee在2007-5-31 13:23:34的发言:
我要投稿,稍后奉上[em01]

     我来监督,哈!
6
发表于 2007-5-31 14:29:20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期待中……
7
发表于 2007-5-31 14:43:0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秀子在2007-5-31 13:50:06的发言:

     我来监督,哈!

我也是其中一个监督者哈,

好期待哦,也好焦急哦......

怎么我就没有那样的经历呢?

8
发表于 2007-5-31 15:07:18 |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完稿,我心里有点急!
9
发表于 2007-5-31 22:28:58 | 只看该作者

若有空,抽出空写篇文章,再来投

10
发表于 2007-6-1 09:32:18 | 只看该作者

在路上,不是创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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