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wzlr在2007-4-24 10:22:30的发言:凡是说“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家人,请注意了: 1、不能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这样规定的。但,对于“出现工作失误的,可以解除。”,所在,在操作上,要寻找到工作失误。以失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2、要有诱导的方式,劝导员工自动离职。一个优秀的人事主管会知道息样劝导员工离职的。在此就不说了。 3、国家规定:对于孕期妇女,有几种岗位不胜任:夜班、毒、险、累等岗位,但电脑文员明显不含其中,所以,她以“电脑有害健康为由拒绝工作”的放,企业可以对其进行教育,教育仍不悔改,可解除除合同。但是,要做到三步曲:第一,保留出工记录,失误记录;工作考评。第二,人性化的劝离;第三步:员工教育后的签字确认。做到了这三点。你在法律上就不怕了。 4、诱导的方式如下:算了,这是我的看家本领。暂不讲了。 补充一下: 处于三期期间女员工,在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证据的收集)。 这位朋友有点不地道了阿?!好的经验大家一起分享嘛!! 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