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司治理结构正在艰难地起步(从私人企业走向公共企业的萌芽
开始尊重“程序”的管理价值) 我把四和五两个事件合在一起分析,因为它们都可以归结为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只不过前者说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后者说明公司治理结构在发挥作用。 中国企业与西方企业的最根本的差距是什么?最根本的差距是西方企业普遍建立起了公司治理结构,而中国企业才刚刚开始起步。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在于它是从制度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公司治理结构解决了企业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保证公司能够得到有效地管理。它采取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结构形式,所有者(股东)把经营权委托给职业管理者,并监督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这个过程是由所有者(股东)选取和监督自己的代表(董事)来完成的。这样,企业不仅可以选择有能力管理者还要避免因管理者的失职和决策失误,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效率。二是协调了企业各相关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它一方面保证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和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是对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和利益分配,以及企业与客户、供货商、所在社区等之间的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了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法律、机构、制度和文化的安排。它由一系列的正式契约和非正式契约组成。正式契约包括政府颁布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法律,如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物权法等等,也包括企业自己的正式规定,如公司章程以及各种合同。非正式契约指由文化和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但却在实实在在地起作用,如一些企业的终身雇用制或者对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工资不变的承认。 公司治理结构被称为20世纪管理科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它支撑了微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迄今为止,取得巨大成功的世界性的企业,无不应归功于这种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成功。当郭士纳挽救了IBM,让大象重新起舞的时候,我们除了要感叹他的能力,更要惊叹选用郭士纳的这种公司治理结构。 管理上力不从心和(家族)内部资源分配存在隐患,是当前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两大问题,它们迫切的需要公司治理结构来解决。但是,中国的大多数民营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却不多。 中国民企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能简单的归结到“内圣外王”以及什么“中国人的管理逻辑”身上。以前的很多大商号,老板雇一个掌柜的和帐房先生,把生意交给他们打理,这种治理方式已经与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很相近了。而中国古代曾采用的双首长制、君权相权分开的统治方式与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原理上是一样的。皇帝就好比是所有者(董事长),宰相好比是职业经理人(CEO)。以汉朝为例,宫中、府中始终是分开的,权在宫中,能在府中,权能区分。皇帝并不会轻易地用自己的君权去涉足行政事务,他的权力主要表现在如果政府不行时,他可以决定换一个班子。这种统治方式一直持续明朝才结束。这也不是因为朱元璋要“内圣外王”,而是越来越担心宰相谋反,害怕失去江山。 何以民营企业普遍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一个原因是企业家们担心对企业的控制和投资回报无法得到保证,这主要是法律保证方面。虽然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物权法等等相继出台,但是这些法规在完善程度和实施都存在着问题。具体的,大家可以看看前不久刚通过的物权法“草案”第111条的规定。 第二个原因是企业家对自己管理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差距认识不足。以往的成功往往会使有些创业者认为还会领导企业继续成功,没有意识到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更没有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天花板。 第三个原因是民营企业家对公司治理结构缺乏足够的认识。长时间以来,媒体和学界对这个问题关注不够,对一些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中国企业宣传不多,整个社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家已经法治的重要性,但是没有意识到依靠制度来管理企业,首先要从建立一套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开始。还有一些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就是限制自己,就是让自己淡出对企业的管理。其实,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是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和利益分配,关键是一套机制,即使自己担任董事长,也是需要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原因则比较复杂一些。除前面的一些因素在起作用外,主要的原因是企业的所有者不明确,即我们常说的产权不明晰。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甚至想通过股权改革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由于改革本身并不是产权主体推动的并不是很成功,这似乎是一个悖论。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身份、责任和利益也一直是比较含糊的,他们为企业尽力往往出于道德层面和政治层面,起伏比较大。 但这不是表明中国企业无法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除了这次分析的两个事件以外,联想是这方面做的比较好的一个企业。有人说,联想是大公司对小企业没有借鉴意义,这就弄反了。联想的大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正是早早的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才保证了联想的壮大。如今的联想已经是一个国际化的联想,而不是柳传志的联想;国际化不是产品卖到世界上就叫国际化了,而是管理的国际化,如果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在走过最初的创业期以后,柳传志的创业元老靠边站、委以虚职的冷处理等措施就是在解决这个问题,在1994年给杨元庆的一封信中他是这样写的: 在纯粹的商品社会,企业的创业者们把事业做大以后,交下班去应该得到一份从物质到精神的回报;而在我们的社会中,由于机制的不同则不一定能保证这一点。这就使得老一辈的人把权力抓得牢牢的,宁可耽误了事情也不愿意交班。我的责任就是平和地让老同志交班,但要保证他们的利益。另一方面,从对人的多方考核上造就一层骨干层,再从中选择经得住考验的领导核心。 柳传志的话值得我们思考,值得我们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