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的指点! 共同点: 一:其实无论哪种方案,在后期融资 增人的情况下都要对网站、对新增元素进行评估。 二:两种方案都对5楼家人lldtm提到的劳动因素作了安排,或通过一定的计量手段对劳动或贡献,计入股份。 三:着眼点都在于每人所占股份的绝对价值的增值部分; 差别: 一:劳动所得股份、新资新人所得股份,(就是第一楼xueliang问的)在第一种方案里是逐渐瓜分这6个人剩下的86%;而第二种方案每次变动都是评估后的新元素占月新网站的股份,是对旧网站股东股份的稀稀释; 二:这6人是不是控股,或者说是否在一段时间内控股。第一种方案里至少目前没有这个意思,发起人认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6人某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就走掉了,每个人能力高低不同,在人员稳定磨合之前,控股不合理。第二种方案认为:一开始这几个人投钱了,就等于创办了这个网站(企业),就是网站的老板,至于以后控不控股,那得看以后融资等等的当时的情况。 三:合理性(这一条比较主观了)。第一种方案每人的2%到底是根据什么得出的呢?是根据目前网站的价值,还是将来的价值?这个搞不清楚,那以后增人增资,又根据什么计算其在新网站里所占股份呢?我想发起人的初衷还是在于第二条差别里所担心的。在这一点上来说我觉着第一种方案又比较缺乏操作性。第二种方案从始至终,所有元素都是在变化的,每人股份份额最终是个多少,那得因时因地因人而定,我认为是相对合理且具操作性的。 四:方案的重点。前根据上述第二、三条,似乎可得出如下本条差别,就是:前者重点是把大部分股份放到对劳动付出、新资的贡献上,多劳多得,对于几个人的投资并没有太大的看重。后者重点是对原始(控股)股东身份的确认,对劳动的奖惩力度不是太大,应该在股份里划出一部分期权。(这也是解决第 5 楼lldtm的担心及第 6 楼渝漂漂所说的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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