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我没到洪洞县吧。这话耳熟
黄山松的帖子我确实没看。德隆的帖子我受益较多,大家多是如此吧。事实就是这些,你那些猜想还是留在人性恶的假设里吧。你打算怎么毁我? 德隆是谁?值得这么讨论吗?他爱发帖子是他的自由,他不来也是他的自由,人家网站出告示是网站的自由,你们急个啥?
大家干点有意义的事情不行吗?整天在这里吵来吵去不觉得无聊? 你们吵的功夫怎么不去发帖子呀,这个世界就德隆会发帖子?
大家在这件事情上怎么没完了?上网不用缴费的? 以下是引用胡涂在2003-8-28 23:41:00的发言:
skyjean 注册时间: 2003-5-14 12:04:00
123 注册时间: 2003-5-14 12:06:00
456 注册时间: 2003-5-14 12:08:00
789 注册时间: 2003-5-14 12:09:00
abcd 注册时间: 2003-5-14 12:11:00
as54df 注册时间: 2003-5-14 12:13:00
说明有人想赢得尊重,自己注册多个名字投票,至于是谁,嘿嘿,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 以下是引用胡涂在2003-8-28 23:41:00的发言:
另外,关于此事,我想再次表达我的两个观点:
1、此次的处理只对事不对人!黄山松和德隆在剽窃行为没有本质区别。
2、不管别的论坛是否在乎剽窃的行为,但家园在乎!
不管各位的想法如何,但我相信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感谢许多家人发消息或QQ给了我很多建议!谢谢你们热心的帮助和指导!
好,坚决支持,我们在乎,你们要剽窃的东西请不要来家园,道不同,,,,
开论坛也并不是所有的阿猫阿狗的都欢迎,要有所选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1 以下是引用sbdren在2003-8-29 16:38:00的发言:
晕,我没到洪洞县吧。这话耳熟
黄山松的帖子我确实没看。德隆的帖子我受益较多,大家多是如此吧。事实就是这些,你那些猜想还是留在人性恶的假设里吧。你打算怎么毁我?
洪洞县在哪里啊?
我可不敢毁你,你上面的论理一套一套的。
不过,我总觉得,
打击德隆的某些行为,和对德隆本身的评价,是要分开的;
对德隆本身的评价,感激,和对他一些行为的异议也不是一回事。
我好像没有做什么猜想啊?我做的叫做推理,是从你的话推出来的,而且也是反话而已,你不知道仔细看了没有。
我不做猜测,这样不好。 上面忘记说了,倒是你,作了好几个猜测,黄山松陪绑,大家都盗版,挖坑毁一个id什么的,我认为没有依据,当然,你或许有你的依据,不妨拿出来看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29 19:11:06编辑过]
嗯,跑题了
那个跟贴前一半是因为,单一个黄山松没多少讨论;可一提德隆,就有人拉过黄山松,所以它陪绑。后一半是说的这个,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6&ID=18032。看来不该放在一贴里。
我并不主张再投票,既然已经慎重决策,就应该执行。毕竟不是儿戏。
然而大家挂在嘴边的一句老话,管理是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
家人沸沸扬扬的讨论显然不是支持“剽窃”,而是处理方式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在偏差的控制上我们显然没有做到位。而事后遍及论坛的公告和大家的批判,换做我也就毁掉了。自然德隆有错,但从管理人的角度,我们该怎样通过正确的程序和方法把对的事做好?为什么不能用宽容来避免毁掉他?
诚如“道貌岸然“的话,1.4万个注册ID有没有德隆发贴可能没关系,恐怕网上有没有这个论坛可能也没关系。但是对很多个体,栖息谷是要坚守的。无论虚拟和现实世界,“管理“也是我们要面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30 1:04:56编辑过] 心服口服在网络上存在吗? 如何能够心服口服? 七擒七纵?
大家,真的都不是支持 “剽窃” 吗? 我感觉大部分支持者支持的就是德隆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包括部分的剽窃)。
我非常支持你说的管理。你能提出一个好办法来吗?我学习学习,我以后搞个自己的论坛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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