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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少天 - 

[焦点话题(第2期)派系PK]企业管理,要集权还是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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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6 11: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很热闹,我也闹不住寂寞,想说两句。

我看到很多关于分权和集权的讨论,大多数都是横向的。实际上,集权和分权在纵向上也交替演绎着。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当一种权力体系的矛盾不合调和的时候,必然被另外一种矛盾所代替。

采用分权,还是集权,与权力的来源有关。无论天赋民权也好,还是君权神授,都以某种契约的形式存在,证明权力的合法性。依据《大宪章》,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依据《美国宪法》,美国建立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当然从契约的达成,到真正被广大民众接受,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也许一两百年。

中国在长达五千年的封建传统中,为什么只有朝代的更替,而没有实质的演进,因为矛头没有指向君权神授这一专制权力的来源。在西方坚船利炮打开国门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原来人民也可以形成权力的来源,历经无数人抛头颅、洒热血,一百多年过去了,终于摧毁了君权神授的契约。袁世凯逆潮流而行,众叛亲离。自此以后,包括伟大的领袖毛泽东,都不敢再有此想法。当然,选民的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取而代之的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集体领导制,它的权利来源是组织。本质上说,这还是一种集权制。

回到公司的话题,既然公司法保证出资人的权力,那么就形成了股东的权力来源。当然对于私有企业、合资企业、股份企业,国有企业等不同性质的,有不同的规定。至于西方股份企业的分权治理方式,在中国被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虽然我没有读过公司法,我相信集权是必然趋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6 13:25:25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7-1-6 13: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ocq1208在2007-1-6 11:11:59的发言:

王老师终于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王老师在开篇中是说授权责任是不转移的,大家可以查查原话:"理解了上述问题,大家应该清楚,集权下的授权是老板把自己一定决策责任临时性托付给你,老板还要承担最终利益和风险,因为这个责任并没有转移。"我可是事先抓了小辨子的.

授权与分权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不同程度的责任、利益、风险一起转移!就拿我上面讲的分公司经理来讲,他承担您所谓的"授权"的责任,他难道就不追求匹配的利益吗?他就一点风险没有吗?

责权利三者一直是匹配的,王老师怎么连这个原则都不顾了呢?

王老师前面讲分权是对应岗位的,授权是临时的,怎么理解?


在台湾的政体中,总统和立法院是分权的,但是总统和行政院长,是授权的关系。陈水扁可以把苏贞昌给撤换了,随时收回权利,但对于立法委员李敖,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授权是临时的。

至于责权利的匹配,在每个人理解中都所有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6 13:15:39编辑过]
板凳
发表于 2007-1-6 14: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在企业中,还是国家里,简单用分权或者集权都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的。

既然权力的根源深藏在广大的民众,权力只有集中才能形成力量;但权力的稳固,却需要分权行使。证交所可以利用它的权力帮企业,也可批评和谴责企业,甚至纳令其退市,但他们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分权关系,由法律来保障。

而在企业和政府中,部门的领导都是上级任命的,但部门长都履行一定的责任。这究竟是分权,还是集权呢?老板的权力由公司法保障,没有时间限制;总统的权力由宪法保障,有任期限制。这就形成了很大的不同。

至于分权和集权之间的权力冲突,需要解决机制,或妥协,或仲裁,或进行权力追溯。国会弹劾总统,总统解散国会、重新选举等都是常采用的办法。

4
发表于 2007-1-6 15: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会飞的猫在2007-1-6 14:47:23的发言:

国王是不能干预经济,但他可以不准企业主在某某领域商业经营呀,西方国家有像咱们中国这样吗?今天的中国国营大型企业所在的领域,大都是肥得流油的赚钱领域。换个角度而言,企业主没有下放权力(利益)给下级,下级凭什么不能阳奉阴违呢?凭什么要自己作牛作马任劳任怨呢?或者只要自己得过且过、做到刚好不就行了吗?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难道下属就不需要钱过日子了?老话说得好:“财聚则人散,财散则人聚”。试问: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何在?这样的企业,难道不是国营企业种种弊病的翻版吗?

员工也无权替老板决定财富要面临什么风险(商业活动都有风险),因此,员工要求分权是不合理的。

再次请王老师解释一下:何谓授权?何谓分权?


对于一个企业运作来说,不可能分权,只可能授权。授权和分权区别在于有没有合法性保障。

“财聚则人散,财散则人聚”不是权力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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