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很热闹,我也闹不住寂寞,想说两句。 我看到很多关于分权和集权的讨论,大多数都是横向的。实际上,集权和分权在纵向上也交替演绎着。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当一种权力体系的矛盾不合调和的时候,必然被另外一种矛盾所代替。 采用分权,还是集权,与权力的来源有关。无论天赋民权也好,还是君权神授,都以某种契约的形式存在,证明权力的合法性。依据《大宪章》,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依据《美国宪法》,美国建立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当然从契约的达成,到真正被广大民众接受,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也许一两百年。 中国在长达五千年的封建传统中,为什么只有朝代的更替,而没有实质的演进,因为矛头没有指向君权神授这一专制权力的来源。在西方坚船利炮打开国门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原来人民也可以形成权力的来源,历经无数人抛头颅、洒热血,一百多年过去了,终于摧毁了君权神授的契约。袁世凯逆潮流而行,众叛亲离。自此以后,包括伟大的领袖毛泽东,都不敢再有此想法。当然,选民的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取而代之的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集体领导制,它的权利来源是组织。本质上说,这还是一种集权制。 回到公司的话题,既然公司法保证出资人的权力,那么就形成了股东的权力来源。当然对于私有企业、合资企业、股份企业,国有企业等不同性质的,有不同的规定。至于西方股份企业的分权治理方式,在中国被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虽然我没有读过公司法,我相信集权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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