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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我这学期正好学了点知识产权法,给点微薄的意见。先看思维导图是否是注册商标,可以到中国商标网查一查。如果不是也就不侵权了。如果注册了,就看是否为通用名称。也就是说,他向食品,体育用品一样。也可以是篮球,网球等一类名词的称号。这种称号可以合理使用的,因为知识不能被垄断。它的判定依据的是在广大知悉人群的认识。我主观看来是通用名称了。结论:不侵权。
如有错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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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说一下,思维导图不可以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它是一种思维规则,排除在外的。因为有书名叫思维导图,可以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因为有软件叫思维导图,也可以是商标法的保护对象。
所以,那个提问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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