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自由交换是利益的源泉
交换,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要,是人类主要的占有活动。
一个占有者和另一个占有者相互占有各自的物,假如这种占有符合前者的需要而违背后者的需要,那么前者的交换(占有)方式叫强迫交换,后者的交换(占有)方式叫被迫交换;假如这种占有符合各自的需要,那么双方的交换(占有)方式叫自由交换。
强迫交换和被迫交换都是非自由占有,都是不平等占有。自由交换则是自由占有,平等占有。
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第一选择。
任何占有者都希望交换的结果是:自己占有的价值大于对方占有的价值,这种利差越大越好。
然而占有力决定交换方式,最终实际占有的价值大小,取决于占有力的强弱。
占有力强者和占有力弱者之间的交换,必然是占有力强者强迫交换,占有力弱者被迫交换。强者占有的价值大于弱者占有的价值;占有力相同的占有者之间的交换必然是自由交换。因为占有者之间占有力相同,谁也无法使自己占有的价值大于对方,谁都能够使自己占有的价值不小于对方,在这种条件下,占有相同的价值,便必然是双方能够实际占有的相对的最大利益。这就是自由交换(平等交换)的原则是“等值交换”的原因所在。
强迫交换的效应是:利物越来越少,害物越来越多。
强迫交换使被迫者占有的价值与强迫者占有的价值相比,不是最大利益,不符合被迫者占有最大利益的需要。被迫者为了占有最大利益,必然会采取两种方法占有相对最大利益。一种方法是减少利物法:使强迫者可强迫被迫者交换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另一种方法是增加害物法:最大限度地增加能够对强迫者的利益造成危害的物。以上两种方法可以抵消强迫者占有的利益,使强迫者占有的价值降低,尽可能接近(最好小于)被迫者占有的价值。这是被迫者在占有力比强迫者弱小的条件下缩小利差,占有相对最大利益的必然选择。
自由交换的效应是:利物越来越多,害物越来越少。
只有在占有力相同的条件下,占有者之间才会自由交换。自由交换也就是等值交换。由于占有力相同,谁也无法强迫交换。只有当占有双方提供的物符合各自的需要时,双方才能实现交换。因此,占有者为了通过自由交换占有最大利益,必然会提供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的利物达到交换对方需要的标准,尽可能消除一切妨碍顺利交换的害物。也只有这样,占有者才能够占有越来越大的利益,最大限度地避免危害,使需要得到最好地满足。
在自由交换的条件下,一个人能够创造多大价值的物,他才有条件通过交换占有等值的物。一个人创造(占有)的物越多,价值越大,他通过等值交换可占有的物就越多,价值越大;一个人创造(占有)的物越少,价值越小,他通过等值交换可占有的物就越少,价值越小。
占有力的强弱,决定人们可占有的物的多少和价值的大小。占有力越强,可占有的物越多,价值越大;占有力越弱,可占有的物越少,价值越小。人们为了不断占有最大利益(价值),必然会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占有力,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使自己创造(占有)的物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大。
一个强迫交换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贫困愚昧的社会;一个自由交换的社会,必然是一定富裕文明的社会。
第十五篇 集团占有与权力结构
集团占有利益的过程与个人占有利益的过程同样都是由选择、实现、评价这样三个阶段构成的。集团占有有两种典型的组织形式:统程占有和分程占有。
一、集团统程占有
集团统程占有,指集团对重大需要物的占有,由一个人统一负责选择、实现、评价的全过程,这个人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限制广大成员获知、制作、传播信息,可以任意提出自己和集团成员需要的标准,制定集团规则,可以任意决定是否占有、占有的物、如何占有,全体成员必须绝对认同。这个人是集团的最高权力掌握者,集最大选择权、实现权、评价权于一身。广大成员的一切选择、实现、评价都必须绝对符合最高权力掌握者的需要,否则便会受到严厉惩罚。
集团统程占有的特点:
1、选择的正确程度、实现的有效程度和评价的真实程度最低。
最高权力掌握者为了占有最大利益,防止成员占有的利益超过自己,防止成员了解真实信息,必然会制作和传播大量虚假信息,使广大成员难以分辨什么物是利物,什么物是害物,避免与最高权力掌握者争利。同时,广大成员为了反抗强迫占有,也会制作、传播大量虚假信息,使最高权力掌握者获知,也使之难以分辨利物害物。由于双方相互提供大量虚假信息,因而双方谁都很难提出满足需要的最佳标准,很难对是否占有、占有何物、如何占有作出行之有效的决定,很难对选择和实现是否符合需要的标准及标准是否符合需要作出客观的判定,这就必然使双方选择的正确程度、实现的有效程度、评价的真实程度最低,使需要难以得到满足。
2、对成员利益维护程度最低。
他人或物对个人的需要满足程度越低,个人与他人或物的利益关系就越间接,个人对他人或物的维护程度也就越低。
集团最高权力掌握者的权力来自自身的占有力,而不是广大成员赋予的。由于最高权力掌握者无须广大成员同意即可满足掌握最高权力的需要,所以广大成员对最高权力掌握者的权力需要满足程度最低,相互之间是最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最高权力掌握者对广大成员的利益维护程度最低。
3、腐败程度最高。
最高权力掌握者拥有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可以任意选择、任意实现,任意评价。他为了占有最大利益,必然会滥用权力、任意强迫、任意占有、任意腐败。实行统程占有的集团,是高度腐败的集团,其最高权力掌握者的腐败程度只会越来越高,而不会自我消除。集团内充满强迫与反强迫的各种尖锐矛盾和冲突。
二、集团分程占有
集团分程占有,指集团对重大需要物的占有,由最高权力机构选择机构、实现机构、评价机构分别负责占有过程中的选择阶段、实现阶段、评价阶段,任何机构都无权超越自己负责的阶段。这三个机构对重大需要物的选择、实现、评价,都必须绝对得到集团全体或多数成员的认同。这三个最高机构之间占有力相同,分别独立负责占有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合作占有。这三个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1、选择机构的职能:由集团全体或多数成员直接自由选择的利益代表在选择机构专职负责选择阶段的主要事务。选择机构根据广大成员的需要,为了正确选择最大利益,有权获知、制作、传播关于实现机构、评价机构如何行使权力的信息,有权代表广大成员提出需要的标准,制定集团的规则,有权代表广大成员决定是否占有、占有何物和如何占有。
2、实现机构的职能:由集团全体或多数成员自由选择的利益代表在实现机构专职负责实现阶段的主要事务。实现机构根据选择机构的选择,为了有效实现最大利益,有权获知、制作、传播关于选择机构、评价机构如何行使权力的信息。实现机构 只有一个任务,即:执行、实施、完成选择机构的选择,达到选择机构提出的需要标准。
3、评价机构的职能:由集团全体或多数成员自由选择的利益代表在评价机构专职负责评价阶段的主要事务。评价机构根据选择机构的选择、实现机构的实现,为了真实评价最大利益,有权获知、制作、传播关于选择机构、实现机构如何行使权力的信息,有权判定选择机构的选择和实现机构的实现是否正确和有效,是否符合全体成员共同制定的需要标准和集团规则,有权根据集团规则惩罚违规者。
集团分程占有的特点:
1、选择的正确程度、实现的有效程度和评价的真实程度最高。
一个人只有当他的占有力符合全体或多数成员需要时,这个人才会取得代表资格进入最高权力机构 。他为了避免因为违背多数成员的需要而丧失代表资格,他在行使代表权时,必然向多数成员最大限度地提供有关利物和害物的信息。另外,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选择、实现、评价机构,占有力相同,谁都有权获知、制作、传播信息,谁都无权限制其他机构获知、制作、传播信息。因此,集团广大成员和最高权力机构之间、三个最高权力机构之间,谁都 可以自由获知、制作、传播有关需要物的大量真实的信息,很容易提出满足需要的最佳标准,谁都很容易对是否占有、占有何物、如何占有作出行之有效的决定,很容易对选择和实现是否符合需要的标准及标准是否符合需要作出客观的判定。这就必然使各方选择的正确程度、实现的有效程度、评价的真实程度最高,使需要得到最好的满足。
第十六篇 垄断者为什么不敢平等竞争
平等竞争真是一个好东西!
平等竞争能够提高自由程度。
过去,物品稀缺,人们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许多服务行业实行行业垄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很差。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也十分重视思想教育工作,但效果甚微。
我国改革开放后,在经济领域广泛引入竞争机制。现在,商场如林,人们对商品有充分的选择自由。平等竞争,逐步打破了行业垄断,各行各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普遍得到根本改善。
以前,商店里有售货员坐的凳子而没有顾客坐的地方。现在商场有顾客坐的椅子而没有售货员坐的地方。
以前到银行存钱要向工作人员陪笑脸,但人家告诉你怎么填写储蓄单时依然是很不耐烦。现在银行里备有沙发、纯净水、一次性口杯,还有限时服务的计时器。如果有哪个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那很可能他是不想吃这碗饭了。
过去买飞机票,要开证明,还要托关系。现在,打个电话人家就把票送上门来了。这在过去,恐怕只有省长以上的高干才可能享有这样的待遇。
平等竞争的好处真是多不胜数!
经营者平等竞争,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才会越来越丰富。消费者才会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才会享受到经营者越来越完善的服务,才会有越来越充分的选择,才会不断使需要得到更好地满足。
符合互利选择、守规实现、宽容评价的平等原则的竞争,就是平等竞争。反之,则是不平等竞争、不正当竞争。
平等竞争的死敌是垄断。垄断,即不正当竞争。垄断者是以强迫的方式占有利益,而平等竞争则是以自由的方式占有利益。垄断者是对平等原则的破坏,使公众丧失选择、实现、评价的自由,是对公众自主权的剥夺,是对公众利益的最大危害。
平等竞争,使经营者不断提高对消费者的服务程度,视消费者为上帝。也只有平等竞争,消费者才可能成为上帝。而垄断,只能使消费者成为垄断者任意宰割的对象。
平等竞争会使质次价高的商品失去市场,而垄断则会使质次价高的商品充斥市场,使人们被迫接受,否则别无选择。一切垄断者都是不喜欢平等竞争的。平等竞争会使他们无法为所欲为,会使他们无法占有超出平等之外的利益。
谁的商品物美价廉,谁就不怕平等竞争;谁的商品质次价高,谁就最怕平等竞争;谁把消费者奉为上帝,谁就不怕平等竞争;谁把消费者当做敲榨勒索的对象,谁就最怕平等竞争;谁愿为消费者服务,谁就不怕平等竞争;谁企图强迫占有消费者利益,谁就最怕平等竞争。
一切垄断者为了防止人们反垄断、反不平等竞争,便极力标榜自己所贩卖的货色是世界上最好的,独一无二的,能够最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的。他们颠倒黑白,力图使人们相信:其它任何选择都是极其有害的、是没有必要的。他们对其他竞争者极尽毁谤之能事。
人应该选择最好的,人也应该有权选择最好的。
试问一切不正当竞争的垄断者:
如果你提供的物真是最好的,真是独一无二的,真是能够最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真是人们应该选择的最大利益,那么,你为什么不敢平等竞争?为什么不敢让人们自由选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