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原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复制链接] 8
回复
130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0: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补偿时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实际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直至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即实际用工第一个月的时间为给用人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论最终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均无需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补偿数额:

假定工资为4K。(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仅为900人民币)  

以实际发放为标准   至于工资表之类的东西需要单位提供  

关于年终奖:

个人认为应该以单位正式规章制度为准   前提是该知道员工以合适方式了解和知道  

关于社保:

一般在补偿数额里体现出来  无实际计算的比较了

关于劝其离职:

主要自愿及被动辞职的区别  免得形式自由规避的政策

最后一句:最好是去仲裁  仲裁后协商  免得麻烦无数

至于该单位行使通知或是通告可形式民事诉讼来解决   没见过那个单位敢这样的  实在不行借助新闻媒体

 

以上全为本人单方意见   仅仅供借鉴  见笑了



 

沙发
发表于 2010-1-15 07: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goufeng15在2010-1-14 21:27:07的发言:

关于劳动合同未在其本人手里。一份也无。

是否可以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呢?

很久很久之前,好似看过这样一个案例。

 

无法判定未签定劳动合同  此类行为可以进行劳动检查举报  一般只进行罚款及纠正改类行为

未签定劳动合同实行的是反举证制度    需要用人单位拿出证明  证明什么时间签定的合同  

什么时间合同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板凳
发表于 2010-1-15 11: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一仲裁劳动者肯定赢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