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偿时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实际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直至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即实际用工第一个月的时间为给用人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论最终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均无需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补偿数额:
假定工资为4K。(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仅为900人民币)
以实际发放为标准 至于工资表之类的东西需要单位提供
关于年终奖:
个人认为应该以单位正式规章制度为准 前提是该知道员工以合适方式了解和知道
关于社保:
一般在补偿数额里体现出来 无实际计算的比较了
关于劝其离职:
主要自愿及被动辞职的区别 免得形式自由规避的政策
最后一句:最好是去仲裁 仲裁后协商 免得麻烦无数
至于该单位行使通知或是通告可形式民事诉讼来解决 没见过那个单位敢这样的 实在不行借助新闻媒体
以上全为本人单方意见 仅仅供借鉴 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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