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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建立在税务机关以票控税的基础上的,你要用发票就要缴纳足额发票面值的税款。这样就产生了楼主说的,要票则让企业无法逃税。是的,理论上确实可行,但是考虑纸张、时间、打印消耗等社会成本时,这种行为就不可取了。快餐之所以快,相比中餐在时间上要花费少,利于提高效率。但是大量的人要打印发票,时间上浪费了。其实,可靠的管理办法是核定,利用纳税评估,这一个店,平均利润是多少,购进原料是多少,可能实现的经营收入是多少,一核定。按这个征收。既节约了时间,又不会让商家逃税。大家看超市购物时,购物清单就是普通增值税发票。这种模式也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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