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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我在一家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事工作,公司总部在石家庄后搬到北京,我作为石家庄的员工被派驻到北京后每天享有50元的驻外补助,上个月,公司对员工的薪资做了普遍调整,原来我的工资是这样的:
调整后,我被定位北京公司员工,工资如下:
公司有几名和我同样从石家庄派到北京的员工工资也都做了调整,取消了驻外补助,基本工资增加了一些,但是实际我们能拿到的工资少了三分之一。
我是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我知道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给员工降低工资,即使降低,也会是在一个小范围按照小比例进行调整,我不理解公司的这种做法,请各位前辈说说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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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者
先说一句,我不是楼主所说的什么前辈,就说说自己的看法,仅供参考。
不知道楼主的公司搬过来多长时间了。。。貌似公司的“驻外补助”是指在公司之外的地方的补助,是以公司所在地为基准点衡量的,不是以某个城市,但是公司地点的变化事先应该通知员工,并与需要调派的员工进行沟通和说明。
所以楼主的工资在石家庄看起来应该是1447,现在是1890,单看数字肯定是升了,个人觉得楼主所需要看的就是两地生活成本的变化和感情的变化(离家)。
猜测:
总部刚到北京,很多业务上的东西需要你.你去外地当然很辛苦.加的工资属于你的辛苦费,安抚性质.
现在不需要你了.准备招本地人.这个岗位开多少钱,你值多少钱,你心里大致还是清楚了.
现在公司降低成本策略.原因可能有多个了:老板多赚点.公司经营开始不散.
如果真的是降低成本策略,公司可以更人性化点.
个人意见:无论什么原因,可以离开了.
这种时候不要跟公司谈感情.理性的走人才是上策.
致知者
余世维说的"长不长工资要看你所做工作的重要性",如果不太重要可能一辈子都那么点,关键是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让自己变的重要起来
格物者
常驻地变了的原因,你如果以现在的公司再去其它地方拿补助那不就更高了。就这么简单。
当然是在自己对自己考量和评估之后。用SWTO分析一下。
立已者
其实就是看我们是否有“被利用价值”
价值低工资就低。
如果你在总部拿的工资比你现在拿到的多的话,公司违反了基本工资改善原则,
如果你愿意可以和公司谈解除合同,支付你的补偿,我们公司总部在深圳,
早想全部人员搬出来,但是待遇低了,他们要公司补偿。
因为劳动合同里写明你的工作地点,所以你可以看看你的原来的劳动合同,
如果不是你现在的地点,你就应该和公司谈谈,作为人力资源从事者,
你就知道你应该怎么作了。。。
学人力资源的,首先要透彻的学习理解《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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