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势 在创业型企业组织形式中,公司主体兼具传统集团化发展模式和投资公司模式两大特点,但又与两种模式有较大差别。 创业型企业组织形式与传统企业模式比较具有以下优势: 1、能够吸引更多的,有创造性的优秀人才加盟公司,并使优秀的管理人才在“创业”的前景激励下对公司发展竭尽全力,从而促使公司现有产业的快速发展;(传统公司模式对员工的激励大多局限于序列升迁和工资福利的增加) 2、提高全体员工的创新性意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发展方向;(传统公司模式的管理者和员工大多墨守成规,个人难以突破公司原有体系的束缚) 3、项目创意者与项目执行者为同一人或同一团队,避免了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具体实施出现偏差所造成的矛盾;(项目前期论证人员和具体实施人员因思路、方法的差异导致项目的实施效果欠佳,而又责任不清,互相推诿) 4、有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促使全员进行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使每位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向创业型(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发展;(传统公司模式要求员工各司其职,不能越位,因而限制了他们的才干和潜能的发挥) 创业型企业组织模式与投资公司的差别在于: 1、对新成立实体有更大的控制权。公司占据新项目的绝对控股权,并对项目的开展有指导和监督的权力,能够时时把握新项目发展趋势,出现情况及时做出决断,减少投资损失。(投资公司对新项目的控制能力较小,不能参与新项目的具体管理和运营,新项目一旦失败,所有投资将付之东流) 2、盈利途径多样,可以通过正常经营新的公司获得盈利,也可以通过出售、上市等途径获得收益。(投资公司的盈利途径相对比较单一,一般是期望新的实体能够上市,从而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率) 3、项目成功率较高。公司在新项目开办初期提供除资金以外的多种帮助,如创业辅导、提供必要的人员等,以提高新项目在“婴儿期”的存活率。(据统计,大部分失败的新企业都是在初生期即“夭折”) 4、创业者与公司(投资方)产生较为紧密、融洽的合作关系,创业者在成长为成功的企业家后会对公司有“孺慕”之情。(投资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只是利益结合关系,合作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多种矛盾) 四、所需要的条件 传统型企业组织模式在向创业型企业组织模式转变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最大障碍在于创业型企业组织模式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一些特殊的能力和条件,主要包括: 1、选择创业团队和创意项目的科学的方式方法、流程、标准等。新的模式需要在传统模式上进行组织结构的改进(见组织结构图),同时需要开发针对新业务的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2、创业项目。因为选择项目和创业者的标本(公司内部表现优秀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相对较少,因此会出现没有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的困境。 3、与新的模式相匹配的其他公司章程、制度。 这些不足之处可以通过两条途径予以解决,一是积极学习投资公司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借鉴其成功之处,并把投资公司的经验与传统公司模式经验进行创新性的融合,形成有独创性的、适合新模式发展的管理体系;二是从传统经营模式向创业型组织模式转变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从小资金、小项目、少立项、创业型和传统型混合发展的阶段逐渐转到完全的创业型组织模式,在渐进过程中吸取经验,总结教训,建立机制,完善体系,最终实现成功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