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面的 而且,在地产商和零售业的合同谈判时,双方都是自愿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签定合同的.并且在合同的具体谈判中,发展商为了引进一些好的主力店,往往在与零售商家的谈判过程中,作出相当的让步,这是不争的事实,对于零售商来讲,店大欺客是正常的. 所以说"商业房地产是开发商将丰厚的房地产开发利润建立在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微薄的零售百货业上"是不对的,我不太认同. 就本人长期从事商业地产代理公司招商工作的经历来看,零售业有零售业的难处,发展商也有发展商的问题. 有些发展商没想着去盖商业的,在一片不毛之地,没有公共交通,没有商业环境,甚至连住的人也没有,政府规划的那班爷们大笔一挥,你就得盖商业,还一整就是上万平米,象深圳的万科城,规划的商业一期就有二万五千平方米,对于发展商是个难题,对于投资客也是风险,对小商家更是竹篮打水.没错,招商是成了,销售也不错,两米八层高的商铺也卖到了一万五,代理行有本事!真有本事,故事讲得动听.但那些商家呢,谁来消费,故事的那些有钱人我看都不见了影子,过完春节,就该有一大批店子关门了(现在已经有了,虽然刚开业) 问题出在哪里,责任该谁来负?谁得了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