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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你在麦当劳、肯德基吃东西开过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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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5 10:4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人不知道在中国偷了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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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5 23:19: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开发票也是个保障,否则出了什么问题,都无凭无据。
我基本上不吃洋快餐,不过,周围的人也有吃了之后咽喉肿痛,引致咳嗽,数天不愈的。当然以当前国内对消费者的保护情况,大概很难打官司,获得赔偿,不过,国外的朋友则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告他们。其实,洋快餐确实很容易引起上火这些问题。。。
35
发表于 2003-10-25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从理论角度说,不是!
从实务角度,得查账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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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2 13:46:00 | 只看该作者
说了很久,我还是没有听明白。
请各位高人回答我一个问题: 如果我没有要发票,麦当劳是不是就逃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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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没有
不过下次一定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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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9 13:27: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中国的税制是很不合理的。每个地区都有任务。由于地区的领导为了顺利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每年都想尽办法完成。但是完成后第二年任务又加,受到伤害的只是那些没有什么关系的最基层的经营者。
记得有一次上培训课,一位资深的前辈说过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要上升8%,但是税收任务要上升12%。要是除掉统计中的水分。肯怕税收任务的增长速度就是经济增长速度的200%了。中国的纳税人还真苦。
31
发表于 2003-10-8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3-10-8 13:01:00的发言:
所谓住宅消费,那就是你购买的房产是你自己使用的。如果不是自己使用,那就成为一种投资了。这种投资不应该实行退税政策。

==》 这个有点牵强吧? 购置房产在经济学上应该记入投资还是消费?

   BTW, 按单价来进行是否退税的区分可能不具备可操作性, 房价年年涨的,呵呵!
一点也不牵强,很奇怪你会问这么怪的一个问题。消费和投资的概念,个人认为是看是否会产生经济效益。其实很简单,不用经济学上复杂的概念,如果你是要住的,而不是等到房价高了再抛售的,那就是消费,如果待价而沽的,那就是投资。你也许会提出两个问题:1、如果我现在住着,以后想等价格高了再卖出去,那不是投资吗?我可以这样说,现在你就是消费,这是你唯一一处房产吧?你卖了房以后是不是还要买一套来住?我想说的投资是用一套,又买两套的情形,如果我表达得不清楚,那我就在此说明白了;2、企业购置房产使用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吗?企业和个人又不一样,企业是一个盈利的组织,办公场所是一个盈利的工具,其实和机器设备一样的概念,所以会称之为投资。

你提出的退税购房的标准问题也可能是我的表述有误,并不是不具操作性,实际这个政策已经公布实行了。的确,房价在涨,但政府只要制定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标准,随市场行情定期调节就行了。
30
发表于 2003-10-8 14:36:00 | 只看该作者
从来没开过,下次试试!
29
发表于 2003-10-8 13:01:00 | 只看该作者
所谓住宅消费,那就是你购买的房产是你自己使用的。如果不是自己使用,那就成为一种投资了。这种投资不应该实行退税政策。

==》 这个有点牵强吧? 购置房产在经济学上应该记入投资还是消费?

  BTW, 按单价来进行是否退税的区分可能不具备可操作性, 房价年年涨的,呵呵!
28
发表于 2003-10-8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3-10-8 7:52:00的发言:
纳税人意识的宣传其实不被鼓励的, 因为那岂不是提醒百姓你们政府是大家购买的公共服务而已,这与现在的政治逻辑相左。扯远了,呵呵!

另外请教楼上朋友: 购房退税(个人所得税)在上海只运行了几年, 只是作为暂行了几年的临时措施(刺激楼市)。这类政策在国际上普遍施行吗?法理上有何说法?

呵呵,是有点扯远了,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应该就是这个功能,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一直没有这样一种思想。其实政治理论上也没有错,不是说“人民政府为人民“。只不过现实和理论有差距而已。个人认为,必要的宣传还是要的,对政府来说,要有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的纳税环境。当然,这点现阶段要做到很难。各地的人文环境,经济情况都有所不同,地区差异太大。

至于购房退税,早期的政策的确是刺激楼市,因为当时的房地产行业不景气,需要有一种积极的政策来刺激消费,拉动需求。个人认为,这也只不过政府搞出来的一个权宜之计。买房是个人的消费,从税收的角度上,我认为不应该退税。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不敢很确定,但印象中好象国际上没有这样的政策,后期的效果我想都已经看到了。许多高薪阶层利用退税政策购置房产,作为投资,实际已经成为炒楼行为。我想如果要实行退税政策,其实只要作一种限制,也没什么不可以,住宅已经成为普通人一生中最大的消费了。所谓住宅消费,那就是你购买的房产是你自己使用的。如果不是自己使用,那就成为一种投资了。这种投资不应该实行退税政策。有人几套房产,而一直闲置,待价而沽,一定程度上成就了房价高企,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的局面。这将导致一种贫富差距,形成一种新的社会不公平。现在上海市突然叫停,却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目的是当然不是为了刺激房产了,而是想抑制这种炒楼行为。没有劫富,但想济贫。但是这个政策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限制退税购房的价格,每平方米****元以下的房产才能有享受退税政策,另一方面,试想一下,省吃俭用的工薪阶层,每个月的收入有多少,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这样一算,实际全体能享受退税额度少之又少。个人认为,这样的政策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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