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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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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题中所举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我个人认为,做为人力资源部门的经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人事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出企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
这样做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1)如果该员工没有怀孕,而是单纯的用怀孕这个借口来保证自己不被裁掉,相信她一定也是对自己过去的所做所为有所后悔,这个时候,组织上多给些关心和帮助,相信她会有所好转,进而积极努力的进行工作;(2)相信大多数企业中都有一定比例的女性职工,公司的举动会对其他女性员工造成影响,而且这个时候女性员工通常都会比较敏感,相信此时公司采取宽容的态度会对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很大的帮助。
主要原因暂列两条,如有不妥,请大家斧正。
格物者
按照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不允许被辞退,所以无论离婚是否,怀孕的妇女都不可以被辞退,而且工资要照付
作为人力资源经理,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要辞退这名职工,就没有什么人不人道的,按按规章就该按7楼的做,至于人情也该做,但是应该就此事适当的与上级沟通,看能否给与一定的照顾。老板同意了就好,要是没同意你拿公司的资产去人道了,老作就对你不人道了。。。。
为公司的人事管理,并不是慈善机构。
看了这个案例,我真是有点惶恐~~~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我的合同期到今年的四月份就到期了,至今没有续签合同,但我仍在原岗位工作。
按照有些朋友的说法,公司无需通知我,我就已经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
可是,每月我还是照领工资,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
更麻烦的是,我到了婚育年龄(虽然还没有怀孕)~
如果这时被解聘,找工作时很可能会因为这个问题而被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我感到很不安全~~
本人也发表一下个人见解,欢迎指正。
1. 离婚与否与案例是没有关系的,国家关于保障产妇劳动权利的相关规定,公司必须遵守。
2. 但是对于绩效不好的员工,虽然因为生孩子没有被解雇,如果没有其他约束的话,不仅有损公司利益,而且对其他同事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人事部门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提出警告。如果该员工视若罔闻的话,那么在法律的保障期过后,公司当然有权解雇绩效差的员工。
这样既体现公司人性的一面,又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交流者
不要考虑女员工是否绩效不佳,如果她怀孕,公司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女员工应有的福利待遇。以上几位楼主的发言必然是向着公司说话,但是也一定要尊重女员工的权益,试想如果那位女员工是你的妻子或者是姐妹呢?
按照《劳动法》及各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女员工享有休产假的权利,如果她的产假没有按照劳动法中规定的时间长度休完(由于公司方面的原因)或者在应有的薪资待遇上没有依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人家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告公司,经调查,属实的,劳动部门对公司的处罚是比较重的。
如果女员工怀孕流产而产生的休假,也要视同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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