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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德隆、黄山松剽窃行为的处理调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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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7 19:5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诚信是论坛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网络本来就是虚拟世界,诚信是首要品质,这也是家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任何贡献都不能和这个最高原则发生抵触。而德隆的剽窃行为证据确凿,作为一个受到大量家人拥戴的元老,这样的行为对家园更是极大的伤害!不处理,家园的诚信何在?!

关于剽窃事件的过程
  2003.5.24 胡涂收到德隆投稿,《销售精英是这样训练出来的》,用于家园《谷仓》创刊号, 并转发至编辑部扬子.扬子发现可能不是原创,向他询问,他说是自己原创,被那边侵权;扬子再次向他确认,他还是说他的作品, 首发于××网站。 扬子不放心,为了保证文章为原创,通过搜索后发现,该文于2000年12月01日首发于《世界经理人》作者:Michael St. Lawrence 和Steve Johnson.。在给出确凿证据后,德隆认错道歉,表示不再犯这样的错误。扬子并指出其在家园的许多注明原创的文章均非原创,并要求其更正。以上事情均有与德隆往来的邮件可证明。

  2003.5.26 家园帖出《有感于家园中的剽窃事件,再提诚信问题》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8276 一帖。
  
  2003.5.26 之后德隆只修改了部分非原创帖。但时至今日仍有一些挂着[原创]的非原创帖。但未在家园做同样的事。

  同时8月12日在家园有家人再次提醒他剽窃。德隆则只对其中所指的一篇进行了更正,而并未将另一篇也更正.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10&replyID=91338&ID=16383&skin=1

  2003.8.20 家园在家长区进行了《关于 如何处理剽窃事件 ?》的讨论.而后于2003.8.26发布《对黄山松/德隆 剽窃行为的处理》。此事在家园引起家人的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处理过程中的过失
  家园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中大的原则没有错,但在处理的细节上有不妥之处:
  一、在要求德隆修改其非原创帖时未明确说明要求其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更正工作。
  二、在此次对德隆和黄山松的处理之前并未再次与其说明此事。
  三、家园的处理虽然事先征求过版主意见, 但未更广泛征求家人意见, 事先也未明确公告处理原则。
  这暴露了家园在管理上的不足,家园将通过这件事情重新对家园的管理团队与运作方式做出反省。在做出深入的反省之前,先对有关的处理做出调整。

处理调整
  因时间关系,站长、部分版主及召集人交流后,现决定如下:
  恢复黄山松和德隆ID,要求其在一周内更正非原创帖。如一周内未更正,则永远封ID。

  今后对于剽窃事件,家园将通知对方,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更正。否则一律封ID处理。

  此外,请各位不要再进行人身攻击。家园并不是想“搞臭”谁,对剽窃的处理也是对事不对人!家园对剽窃依旧不会手软。请大家理解!

  诚信乃立身之本!德隆如果真正从这件事情中得到触动并有所改变,他仍然是英雄,会让大家更加为之敬佩。

  最后再送一段傅雷的诗给德隆共勉:

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
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
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
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
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
你不必害怕沉沦与段落
只消你能不断地自拔和更新

(注:出之《约翰克里斯朵夫》的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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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31 21:11:00 | 只看该作者
此后我们应对这类事件有没有什么成文的东西,以免让橙黄这样的朋友搅乱局面?
27
发表于 2003-8-31 12:51:00 | 只看该作者
治病救人,很好!
26
发表于 2003-8-30 17:21: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德隆的,就是不喜欢那个替他说话的不够黄够橙,呵呵.

转贴没有什么不好,原创也不见得是精品,只要论坛繁荣就好.当然,说清楚还是有必要的,大家记住哦,转文章时加上转贴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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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9 22:55: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家园的决定,每一次痛,它也让人(家园&家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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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9 19:34:0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痛惜,也非常希望德隆能够出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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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9 18:06:0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话:
无论网络多么虚拟,在网下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每一个人都真实而真诚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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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9 11:27:0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德隆因剽窃被公布时,我很是惊吓。他是我和好几个朋友说起过并且很敬重的人,他的原创贴我非常欣赏。更没想到我的建议会使他第一个受。。。心中很不是滋味,很遗憾。这次事件引起很多争论,其中也有我的原因,我提的建议太欠考虑了,实在不好意思!向大家道歉了!
21
发表于 2003-8-28 20:04: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时间表可以适当长一点
.
20
发表于 2003-8-28 17:02:0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支持这样的处理结果。
这件事情又将一些家园里老生常谈的问题暴露出来了。家园里一直希望作为管理人的每一位家人在处理问题时能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希望家人以文明的形象出现,但是还是有些家人完全抛去这种立场和观点,一上来就如骂街般,实在不是一个有素质的管理人应有的风范。尤其还有个别人屡教不改,每次都在利用这样的事件大作文章,破坏家园和谐的氛围。
这件事算是到此为止了,但真的希望这些人能反思一下,毕竟这样的态度和做法真的不像是出自一个有素质的管理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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