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以这样! 请包拯或者是其他的官来搞一下! 关键就是要吓唬一下。我觉得如果是有人故意搞的欺诈。 那直接说:您好!我想在这事情一时也说不清楚。请你把刚才找给您的钱拿过来下。 营业员的柜台销售一般有记录的。然后把营业员以及柜台的钱都先拿走,调一个人过来接着用另外的钱来看住这个台。 这个时候经理就用大的声音对大家说:“非常抱歉,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们打算等公安机关来了之后再出处理,因为我们超市要继续营业!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我向大家保证这个事情会有个妥善的解决。谢谢大家了”这个时候这个经理再加个45度的鞠躬,人情分就加上去了。 事后公安机关了,先看看这个人有没有什么案底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因为在超市外面买牙刷跟牙膏的还穿这么好的。。难理解!恐吓一向是中国警察的专利。 吓他一下。硬的不行,那就软的。软硬兼施那就最叼了。 这个时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真的是他的,那就牛了。这个戏怎么唱就靠经理自己的咯!呵呵! 第二种情况,就是对自己不利的,熟话说钱可以通神,花点小钱让他到第一种状态。不行的话。那就直接给他100块。这个一百块要怎么给,这个女营业员跟这个经理一起到店的门口亲自将100块钱给他顺便送点价值多少元的购物卷给他。要搞的风风火火的。以提高店的信誉。三天后,在自己的店门口再贴上一张海报承认下错误,并搞个什么的。结合下促销,回馈用户。 此乃一石二鸟之记!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