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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投资与收益:企业中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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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6:2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同一企业 收入咋差这么多

普通员工工资增长慢,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大

    赵淑珍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人事主管已经十多年了,说起企业内部收入差距,直感叹“差距越来越大了”。她介绍说,同一个公司的不同岗位、不同部门间收入相差少则十倍,多则上百倍。“目前工资水平的高低及调整幅度、调整时间,都由公司老板说了算。对收入不满意的职员只能选择跳槽,没有跟老板讨价还价的余地。”

    差距不仅体现在月薪上。苏明在杭州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据他介绍,企业的管理层收入是“节节上涨”,除了不菲的年薪,还有股权、期权、保险以及各种活动经费。一般员工则只拿固定工资,而且几年都不涨。北京市的小尹在一家外企驻中国公司工作,同事间收入一直不透明。那里普通员工每月只能拿三四千元,中层则能达到十多万元,相差25倍左右。

    同在一个单位,收入存在一定差距,多数人表示理解。“多劳多得嘛!”“企业员工分层,收入肯定也得分层,人家有本事,拿多点很正常。”

    引起人们不满的是,差距越拉越大,一部分人的收入总在快速上涨,而大多数普通员工的收入却总在原地踏步,收入的调整没有明确的“规矩”可循。

    “公司内部工资调整幅度一点都不公开。我所在的部门说是普通职员每年工资平均上涨4%左右,具体到每个人涨多少,还要看部门经理的印象分。而部门经理涨多少则是秘密。为什么不敢公开?还不是调整幅度差距大。这样只会使差距越来越大。”小尹和他的同事最近总议论这事。

    “去年公司利润大增,我们本以为工资也该涨点。结果,高层管理者又拿分红又拿奖励,我们的工资还那样。可能老板觉得企业形势好,都是那几个人的功劳,跟普通员工没关系。”苏明说了一些普通员工的不满。

    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大,特别是普通员工收入增长慢,并非个别人的感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资水平的一份调研报告也表明,相对于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企业员工的总体工资水平增长偏慢。虽然国家采取了一些推动工资增长的政策措施,但是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在低位徘徊。以制造业为例,1998年人均人工成本占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8%,到2003年,这个数据下降为14.9%。

    差距激励效率,但长期、过大的差距需要改变

    客观上讲,企业内部存在收入差距是合理的。“收入差距实际上是人力资本差别的体现。”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说。他表示,毕竟工资性收入的高低是由劳动者素质和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不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创造财富的多少不同,其差距就直接体现在工资水平上。同时,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收入水平。比如,普通技能的农民工队伍庞大,供给充足,得到的工资就会偏低。而高级技工数量少,供不应求,劳动力价格就高企。

    “我们首先要肯定这种企业内部拉开收入差距的积极意义。”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周民良研究员这样认为。他说,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都吃“大锅饭”,收入是没有明显差距,但不能体现人力资源的真正价值,不利于激发人的创造性,也不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

    但专家也普遍认为,如果这种收入差距过大,而且一方总在增长,另一方很少增长,不论对企业还是对社会,负面影响都不容忽视。

    赵淑珍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曾经一次辞退一个部门的几乎所有职员,理由是这些人共同要求涨工资。后来,赵淑珍在招聘新员工时,按照老板的要求不但没提高工资,反而将原来的工资下调了10%。“人是很快招满了,可工作效率总也上不来,最后是反反复复地辞退人,再多次招聘。花费时间、人力不说,还因为这个部门影响了整个公司的运行效率。”蔡昉认为,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挫伤劳动者积极性,而且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育,会有越来越多企业体会到,歧视劳动者最终受损失的是企业。”

    此外,蔡昉认为,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来看,如果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不能得到提高,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很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即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无法扩大,社会稳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投资环境,反作用于经济发展,导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直徘徊在中等收入阶段,难以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市场导向与政策调节并重,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

    企业只要不违背最低工资法规,自己决定内部收入分配状况也是其权利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改变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状况?

    专家认为,目前劳动力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劳动力价格总体上还应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用市场的“手”来配置劳动力资源。但是,职工工资增长与否、增长多少,不能完全让企业主说了算,而是要有一个机制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所所长苏海南介绍说,在国际上,职工工资普遍采用“工会、政府、雇主三方谈判”来实现调整。目前,我国不少省份已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让劳动者组织起来,靠集体的力量,跟雇主进行谈判,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面决定的现状。他指出,这是一个方向,但目前还不够完善,还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在其中充分发挥作用,让职工真正敢谈、企业愿谈,双方能谈得拢。

    此外,政策的调控也不可或缺。周民良研究员指出,要加强政策的科学调控能力,切实重视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基本工资与福利。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价格上涨程度,及时提高城镇居民与农民工最低收入保障标准,增加长期工作在老少边穷地区的各类人员的工资与补助,增加劳动强度大、岗位艰苦等工作人员的福利,及时上调最低工资。其次,要完善个人收入调节税制,对高收入者实行适当的税收调节,对企业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把更多利润用于改善职工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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