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楼主,多谢各位指点迷津,我也觉得是应该离开的时候了。 顺便说一下,我在石家庄是薪资专员,负责石家庄整个公司几百人的工资、保险等,同时做一些入职培训、工作分析什么的,来北京后,不仅是人事的工作,还接手了一些行政工作。 我们公司与大多数的员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并没有为大多数员工上保险,我负责保险的时候,公司给上保险的员工人数仅为26人,我的工资表中人数最少也得300人以上。同时,公司没有组织过专业的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我自己只是自学而已,当然会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 取消补助降低实际能拿到手的工资不仅仅是针对我自己,所有原来享受驻外补助的员工都是这样变动的,也包括一些核心岗位,只是降低的幅度不太一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2 9:24:5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