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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姑妄看之)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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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7: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1、公司资产是如何巧妙地转移。

2、达能与娃哈哈是如何博奕的。

3、外资企业的控制手法。

4、宗庆后是如何煸动民众情绪的。

5、对于我们创业的借签意义。

达能与宗庆后,正面临着中国商业史上最激烈的一次纠纷。

  范易谋与宗庆后的纠纷从表面看,是一个合同的纷争,是一个商标归属的争论。实质在于利益归属,在于利益的流向发生了偏离。

  当宗庆后逐步看清了达能的最真实意图时,宗开始不断出击,在合资公司之外,同样利用娃哈哈商标的非合资公司开始大肆扩张。而且非合资公司合作对象也在逐渐发生变化,通过改制,由宗氏家族控制的非合资公司逐步在代替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达能的合资。

  因为非合资公司的利润要打入另外一个账户,顺着这条链条,隐秘在非合资公司的离岸公司开始现身。有人指责说,宗庆后正在向海外转移这些利润。

  达能开始反击,当他们再次欲以51%的股权收购这些非合资公司时,遭到了宗庆后的拒绝。达能于是翻出了当年签署的娃哈哈商标转让合同:商标纠纷由此而来。

  随后口水战升级——由商标纠纷到同业竞争,由个人恩怨到人身攻击,由商业规则到民族产业,由外资并购到国家经济安全等等。

  在这些纷争背后,会给中国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加入世贸组织后,当中国企业真正与狼共舞时,我们怎样在国际公认的规则中做到“适应规则、利用规则、建立自己的规则、并用规则抑制规则”?

  这是本报的初衷。希望本报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能为读者带来一些思考。

  一线调查(一)

  10余家离岸公司控股娃哈哈非合资公司路线图

  娃哈哈纠纷目前已进入僵局。

  在历时4个月的口水战中,双方对非合资公司展开了激烈的争夺,而隐藏于非合资公司背后的众多离岸公司也相继曝光。

  在娃哈哈35家非合资企业中,有26家为离岸公司直接投资,这些分布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不同小岛上的公司在宗庆后的财富帝国中位置举足轻重,同时也在娃哈哈纠纷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过去几年中,有10家离岸公司投资的非合资企业发展迅速产生了极大的效益,而这些利益正在转移。

  达能不干了,矛盾由此而生。

  非合资公司的背后推手

  在宗庆后控制的娃哈哈版图中,与达能合资的共有39家分公司,另外分布全国的非合资公司有35家,这些构成宗庆后财富链条中一个重要环节。

  “这些非合资公司在过去的两年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发展着,这让达能非常警惕。”8月6日下午,范易谋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如今,这些以娃哈哈命名的非合资公司有几十家,总资产近56亿元人民币,在2006年利润更高达10. 4亿元。

  据记者了解,这些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非常复杂,背后的离岸公司之手若隐若现,注册离岸公司的两个特别之处是,一是能利用注册所在地维尔京群岛的税收政策合理避税,二是离岸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和股东不一样(国内要求必须是一致的),因此能“屏蔽”股东构成等基本信息。

  记者获得了其中35家比较核心的非合资公司的详细工商资料。

  在这35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里面成立最早的是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股权经历过三次变更,原先是宗庆后与重庆市涪陵区国资委两个股东,后来重庆市涪陵区国资委将股权卖给杭州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再后来杭州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又将股权转让给了宗庆后,目前宗庆后拥有100%股权。

  变化出现在1999年3月,宗庆后在湖南长沙成立了娃哈哈长荣饮料有限公司,其中宗庆后控股30%,当地股东40%,一家名为Junjie Investment的离岸公司控股30%,这也是首家离岸公司在宗庆后的非合资公司中现身。

  一个月以后,宗庆后在四川成立了广元娃哈哈广发饮料有限公司,其中宗庆后控制的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控股30%,Investment控股30%,另一家新的离岸公司GuangYuan Hanglifood控股30%。

  此后的两年中,这些离岸公司的数量随着宗庆后分布全国的非合资公司而呈快速增长势头。在2006年,宗庆后一共成立11家非合资公司,除了1家名为内蒙古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为宗庆后直接控制外,其余10家均为离岸公司控股。其中宗庆后之女宗馥莉控制的Ever Maple Trading Ltd(恒枫贸易有限公司)的离岸公司控制了6家企业,4家由另外一家离岸公司Wintell Enterprises所控制,而这些离岸公司所控制的股权大多在60%以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 17:23: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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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4:50:29 | 只看该作者
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难道对待外国的狼我们要像羊一样的温顺吗?
18
发表于 2007-9-2 21:19:28 | 只看该作者

静下心来,终于把所有内容阅读了一遍,商场如战场,不过站在民族情节的角度上,期望国有品牌能胜利,不过很可能到最后没有最大的赢家,都是输家

17
发表于 2007-9-2 21:00:3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不能打内战,支持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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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 08:33:01 | 只看该作者

强权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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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 02:29:52 | 只看该作者

姑妄看之

太准确了

14
发表于 2007-9-1 20:00:52 | 只看该作者

 任何一个不戴有色眼镜,并且致力于探求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人都不难认识到中国当前商业生态与洛克菲勒所信奉和倡扬的商业文明之间的差异。譬如,中国商人至今普遍相信的仍然是“实力”与“强权”,而非“真理”与“公义”;中国商人更喜欢寻求的是个人与权力之间的特殊关系(说到底是寻求个人的“强权”),而不是公正而普适的规则。

世界历来是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外资控制中国的企业为什么不讲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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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 17:25:47 | 只看该作者
宗庆后也罢,范易谋也罢,是对过去中国政策与经济的一个注脚而已,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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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 17:21:05 | 只看该作者
也许感到更加危险的是,今天居然还有许多人(甚至包括学者)在奢谈所谓中国对“国际规则”的改变 。例如,宗庆后就谈道:“这对我国企业界的启示就是这个世界的商业游戏规则是那些洋巨头所制定的,重要的是我们在和外资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维护自身利益和民族利益。”这话听起来很动听,很有诱惑力,但国际商业规则究竟是如何与民族利益成为矛盾的呢?所谓洋巨头建立起来的世界商业游戏规则,其实是人类商业文明的共同规则、共同底线,这些规则通用的、普适于全世界,而不是只适合于某个利益集团。比如,诚实守信,它是国际商业准则,难道中国商人就不需要诚实守信吗?比如,待人如己(美国学生品德规范准则规定:“要像自己所希望受到的对待那样对待别人,确认这项原则适用于对待所有的人,不分阶层、种族、国籍和宗教信仰”),难道中国人就可以对自己一套对别人一套吗?再比如,每一个董事都有保证他所服务的企业的利益不受伤害的法定义务,难道宗庆后借口民族利益就可以违背吗?显然,所有这些基本的国际商业游戏规则并不因为到了中国就要按“中国国情”来改变。

  从这个角度讲,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然是一个追求公正、文明商业规则的人。因为只有公正、文明,只有恪守全人类共同的商业文明底线,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国的国家利益。在过去近30年中,中国政府对外开放,重信守诺,吸引外资大量进来,如此才有了中国经济的大繁荣。反之,如果我们背信弃义,自作聪明,借口中国国情而另搞一套,那只能失去全世界的信任,自毁长城。在这方面,娃哈哈合资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见证。在过去十年中,娃哈哈合资企业共缴纳税收4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提供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合作与发展,税收与就业,这就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中国的国家利益不需要也不可能在扭曲的商业规则上实现,恰恰相反,中国政府只要更加注重建立公正、公平的制度平台并以此塑造中国良好的商业环境,才能最大化地实现自身的利益。

  除了追求利益,每个商人都需要有一些基本的信念,这就是“商人信条”。不妨举洛克菲勒为例,来看看典型的美国“新教徒商人”的商业信条。在洛克菲勒 1941年7月8日所讲述的商业信条中,他强调了个人的合法权利,一开始就讲到“我相信个人的价值至高无上,个人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他马上附加以一个原则性的限定条件:“我相信每一项权利都意味着责任,每一次机遇都意味着义务,每一种占有都意味着职责。”这正是美国新教徒商人对于个人价值以及个人权利的完整理解。然后是以下数条:“我相信真理和公正对社会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我相信诺言是神圣的,一言既出,如同契约”等等。

  任何一个不戴有色眼镜,并且致力于探求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人都不难认识到中国当前商业生态与洛克菲勒所信奉和倡扬的商业文明之间的差异。譬如,中国商人至今普遍相信的仍然是“实力”与“强权”,而非“真理”与“公义”;中国商人更喜欢寻求的是个人与权力之间的特殊关系(说到底是寻求个人的“强权”),而不是公正而普适的规则。

  这就让我们看到中国商业文明建设的一些问题。中国的商业文明数量上的扩张并不意味着它质的突破。时代列车飞奔,中国企业家们乘运而起,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免仍然携带着诸多的陈旧理念和不适宜的做法,被裹挟进入新的时代而产生这样那样的冲突。宗庆后则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经济领域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政治(法律)领域对于公平、公正的保障,以及伦理上对于“自私”与“贪婪”之心的超越,如果说这三位一体的完美结合才是美国商业文明成功的根本,才是美国大国崛起的奥秘的话,那么今天的中国显然也需要迫切补上公正法治与经济伦理的课程。从长远来看,中国商人只有形成正确而坚定的“商人信条”,才能确保中国商业的持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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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 17:19:55 | 只看该作者
也许感到更加危险的是,今天居然还有许多人(甚至包括学者)在奢谈所谓中国对“国际规则”的改变 。例如,宗庆后就谈道:“这对我国企业界的启示就是这个世界的商业游戏规则是那些洋巨头所制定的,重要的是我们在和外资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维护自身利益和民族利益。”这话听起来很动听,很有诱惑力,但国际商业规则究竟是如何与民族利益成为矛盾的呢?所谓洋巨头建立起来的世界商业游戏规则,其实是人类商业文明的共同规则、共同底线,这些规则通用的、普适于全世界,而不是只适合于某个利益集团。比如,诚实守信,它是国际商业准则,难道中国商人就不需要诚实守信吗?比如,待人如己(美国学生品德规范准则规定:“要像自己所希望受到的对待那样对待别人,确认这项原则适用于对待所有的人,不分阶层、种族、国籍和宗教信仰”),难道中国人就可以对自己一套对别人一套吗?再比如,每一个董事都有保证他所服务的企业的利益不受伤害的法定义务,难道宗庆后借口民族利益就可以违背吗?显然,所有这些基本的国际商业游戏规则并不因为到了中国就要按“中国国情”来改变。

  从这个角度讲,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然是一个追求公正、文明商业规则的人。因为只有公正、文明,只有恪守全人类共同的商业文明底线,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国的国家利益。在过去近30年中,中国政府对外开放,重信守诺,吸引外资大量进来,如此才有了中国经济的大繁荣。反之,如果我们背信弃义,自作聪明,借口中国国情而另搞一套,那只能失去全世界的信任,自毁长城。在这方面,娃哈哈合资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见证。在过去十年中,娃哈哈合资企业共缴纳税收4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提供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合作与发展,税收与就业,这就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中国的国家利益不需要也不可能在扭曲的商业规则上实现,恰恰相反,中国政府只要更加注重建立公正、公平的制度平台并以此塑造中国良好的商业环境,才能最大化地实现自身的利益。

  除了追求利益,每个商人都需要有一些基本的信念,这就是“商人信条”。不妨举洛克菲勒为例,来看看典型的美国“新教徒商人”的商业信条。在洛克菲勒 1941年7月8日所讲述的商业信条中,他强调了个人的合法权利,一开始就讲到“我相信个人的价值至高无上,个人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他马上附加以一个原则性的限定条件:“我相信每一项权利都意味着责任,每一次机遇都意味着义务,每一种占有都意味着职责。”这正是美国新教徒商人对于个人价值以及个人权利的完整理解。然后是以下数条:“我相信真理和公正对社会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我相信诺言是神圣的,一言既出,如同契约”等等。

  任何一个不戴有色眼镜,并且致力于探求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人都不难认识到中国当前商业生态与洛克菲勒所信奉和倡扬的商业文明之间的差异。譬如,中国商人至今普遍相信的仍然是“实力”与“强权”,而非“真理”与“公义”;中国商人更喜欢寻求的是个人与权力之间的特殊关系(说到底是寻求个人的“强权”),而不是公正而普适的规则。

  这就让我们看到中国商业文明建设的一些问题。中国的商业文明数量上的扩张并不意味着它质的突破。时代列车飞奔,中国企业家们乘运而起,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免仍然携带着诸多的陈旧理念和不适宜的做法,被裹挟进入新的时代而产生这样那样的冲突。宗庆后则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经济领域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政治(法律)领域对于公平、公正的保障,以及伦理上对于“自私”与“贪婪”之心的超越,如果说这三位一体的完美结合才是美国商业文明成功的根本,才是美国大国崛起的奥秘的话,那么今天的中国显然也需要迫切补上公正法治与经济伦理的课程。从长远来看,中国商人只有形成正确而坚定的“商人信条”,才能确保中国商业的持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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