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对搞人力资源的一直不屑,因为做人力资源的完全就是资本家奴化广大劳动人民的帮凶。当然,这是我认识的局限,因为我处在劳动人民这个层次。同时,搞人力资源的也对搞质量管理的存在偏见,因为中国的企业都是这样,互相地轻视…… 关于互相鄙视的问题就不多说了,之所以前面说这么多,是因为我想在这里就事论事,不想自己的观点带有任何偏见,但我依旧可以在这里下结论,楼主根本就不懂ISO9001。 楼主所说的务实性,就是ISO里面的符合性、有效性。9001在6.2.2里明确要求了应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同时应保存培训教育的适当记录,所以对楼主公司的内审员开除不合格自然有他的道理,不然任凭楼主对评价的方式说得天花乱坠,有什么证据呢?ISO9001讲究的记录就是证据,不然顾客凭什么确认你做了这些事情,凭什么给你下订单,出现问题打官司,你又凭什么为自己辩护? 另外,除了标准的要求,还要看楼主公司的文件。你们的培训管理程序对于培训流程是如何进行的规定,是所有的培训都应该进行评价,还是部分培训才进行评价,亦或是缺乏相关方面的规定。如果对要求进行评价的培训没有进行分类,那么内审员开出不合格的理由也就在此,谁让你们的文件的规定不明确呢?为什么在文件生效时不进行认真的评审,让你们无法执行呢,亦或是你们的执行力不够? 正如前面一位仁兄所说的,出现问题是应该对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不是在这里怨天尤人。更何况这只是内审,争论内审的不合格、一般不合格、观察项有什么意义呢,大家都只是想公司的体系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