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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求助家人—财务与人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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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6:0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所在的是一家日本企业,说是日本企业,关系也很复杂,总部在日本,子公司在**,我们算是孙子公司,由**某一人作为投资方,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的总经理为日本人,其余都是中国人。

我们的管理也很简单,总经理下设两个部长:总务部长、品管技术部长,其它的就是课长,大家互不干涉,各服其职。

我负责的是人事,隶属总务部。我们公司的车间工人进行了外包,由劳务派遣公司给我们派送员工,我们支付给劳务公司费用。每个月由我结算工人工资,领导批示后交给劳务公司,由他们进行发放。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1、财务向我要一份银行回单。本来劳务公司开给我们发票,我们给支票就可以了,现在财务让提供每个人的工资发放明细,而劳务公司给的答案是,他们只做盘报送银行,银行根据明细发放到每个人的工资卡里面,最后给劳务公司一份工资总额的回单,而且劳务公司有的时候是通过发放现金的形式发放给个人的。财务说,税务要求劳务公司的银行回单明细做凭证,而我已经给了财务一份工资详单,上面有劳务公司的公章。所以,我想请教家人,财务所要的这个回单,我是否应该向劳务公司索取?财务的这个做法是否正确?

2、我们每个月把该发给工人的工资全部给劳务公司之后,是否与我们就不再有什么关系了?因为,今天有一个9月中旬离职的员工来向我要工资,他的工资我们已经给了劳务公司,这位员工让我出面去给他解决,这种要求是否合理?他毕竟已经从我们公司辞职了,离职手续也早就办理了,我该如何协调这种关系呢?

以上两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家人的指点和帮助,在下不尽感激!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16:07:26 | 只看该作者

另:

今天早上开会,财务向总经理建议(私下形式)工资由财务核算,总经理在会上宣布,工资还是由人事核算。

她这个要求应该是不合理的,那么我将如何协调和财务的关系呢?

因为有的时候我在核算工资的时候出错,财务检查出来之后,直接上报给总经理,这种做法是否不正确?还是说我在算工资的时候一点错误不能出?财务是否有权利和职责来审核呢?(我给财务的工资表是经过总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审核之后的)

板凳
发表于 2006-10-19 17:25:16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财务向你要工资明细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另外,如果算错工资,财务是有核对的权力 ,而且也有权拒付。算工资时尽量最好别出错,而且下次如果感觉自己算的不准的话,算完之后可以请财务上帮你核对一下。   这是我的一点小建议,因为我也是从财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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