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沐易兄的这个贴子,俺不由想到了许老师的“让我永远不欠你的”一文,想到了巨老师的“战略规划领跑的业绩考核体系”,二者若能有效综合之,则更好。有怎样的领导,就有怎样的兵。古有云:赏罚明,则将威行;官人得,则士卒服;所任贤,则敌国畏。
二秘答题桌(1)——让我永远不欠你的
2001年X月
副标题:创业者必须随时结算“创业感情债”的本利 回答:如果他是你的职工…(网友:镱达洋先生的帖子)
近日来我一直跟踪着看5月14日镱达洋先生发的一篇帖子:如果他是你的职工…意思是说,公司里有一位老职工,是公司的“三朝元老”,现在不能遵守上班时间,并带动了其它的职工也不能遵守上班时间,影响很不好,他的老板正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等等。 在其后众网友的跟贴中,大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实用的看法和建议。
在此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1.请问这家公司是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或三资企业? 从跟贴及镱达洋先生的表述上看,我现在认为可能是私营企业,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在老板并没有更换的时候,并不存在“三朝元老”的职工。他就是以前创业时期的老职工对吗?因为如果是“三朝”,就要考虑前两朝老板的情况,如果只是“一朝”,就要从当朝的老板作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这可能只是镱达洋先生的一种比喻,我也不再深说,在此说明一下,我的理解也是“一朝元老”。
2.什么是“创业感情债”? “创业感情债”这个词是我临时编的,为了说明问题。 “创业感情债”就是专指在创业初期阶段,由于资金短缺、人员短缺、条件艰苦、环境恶劣、技术不成熟、产品未成型,尚未赢利,种种原因,早期的企业职工通常会付出比企业正常经营后的企业职工更多的艰辛和劳动量;由于上述的原因,创业者未能在当时就对这种付出支付应有的报酬,固而转化为付出者的债权,或曰创业者对付出者的债务。 对于付出者而言,这种付出有时是无意的或不得已的;有时是因为付出者与创业者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兄弟、同学好友、或由于创业者具备个人魅力而团结在创业者周围的人们无可选择的付出。由于这种付出是超常的付出,必然会在付出者的心中产生更多的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和渴望。由于在创业初期物质和精神条件的匮乏,这种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而这种超常的付出又确实已经形成在创业成本之中。所以我认为早期的企业职工的这种超常的物质和精神的付出对于创业者来说,确实形成了一种债权关系,就是说创业者“欠”超常付出的职工的债务。 其实这种债权关系不单单只在私营企业的创业过程中产生,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会产生,国营企业也一样,革命事业也一样,连国家建立的过程中也同样产生。除非只有一个人去创业时不会产生,就连你的老婆、你的父母在你创业的过程中做了工作,也要产生这种感情的债务,当你的企业建成后,他们也会拍着胸脯自豪地说:想当初我是如何如何帮你的…等等,如果他们对你以后在某些方面的表现不满意,那说的可就更热闹了。
3.“创业感情债”是一种职工债权,创业者必须偿还。 我之所以说这是一种职工“债权”,就是想说明,作为一个创业者是有责任和义务偿还的。因为在你创业成功了以后,这个企业是你的,你是企业产权的所有者,企业产权不是他们的,那么他们所超常付出的精力、劳动、甚至精神的压力等已经转化为你的企业的创业成本,这个成本有时不是可以用金钱的数字来衡量,只能用“成功”来衡量。所以,如果这个债务你不还,它就永远存在,并且还要产生“利息”,存在的时间越长,这个债务所发生的本息也就越多。
4.拖延偿还“创业感情债”的原因和后果 由于创业者在创业期间往往碰到各种困难,尤其是资金方面的困难,所以创业者总是无奈或有意拖延偿还“创业感情债”,也有的创业者确实存在品质问题,逃避偿还这笔债务,正如中国人常说的“过河拆桥”。也有的创业者在企业刚刚发展的时候由于非常珍惜仅有的资本和赢利,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想把刚刚赚来的一点钱也全部再投资到企业的发展之中去,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应是英明之举,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随同他一起创业的早期职工不能得到与早期的付出等同的利益的回报。有的投资者还会向早期的职工许诺,等企业发展起来一定如何如何…等等。无论是逃避还是拖延偿还“创业感情债”,都会在一段时间后发生早期创业职工失望甚至怨恨的现象。轻者产生抵触情绪,重者甚至发生反叛及破坏企业的行为走向反面。
5.如何偿还“创业感情债” 我个人认为,在创业期间随时结算“创业感情债”是最明智的做法。 一个创业者要认识到,创业是你(和你的股东)的事情,你的职工没有必要、也没有责任承担超出正常工作量的物质和精神等各方面的负担,例如,由于缺少资金而不能按时发工资,甚至半年以上不能领到工资;例如,大量超出工作时间的工作量,大量的加班;例如,一个人干几个人的工作;等等。对于超出部分,我认为应该及时结算,不要积累,以免后患无穷。
如何结算呢?
a. 随时奖励,说出准确的数字来。 对于创业初期职工的超常付出,创业者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能付出的要立即兑现,因为资金困难不能立即付出的,也要明记在帐,明确地告诉职工,我因为资金暂时困难,我“欠”你多少,什么时候给你。因为人是感情动物,你只要先说清了,理解的人就会留下来,不理解和不得不走的人也只好让人家走。 甚至在你不能确认你的企业是否最终可以成功的情况下,和理解你的职工说,你如果成功了付给他目前双倍(甚至多倍)的报偿,但如果创业失败了,就不能也没有能力再给他们了,请他们自己选择去留。往往在这种时候,他们还是会留下来继续助你创业到底。但是你一定要说出准确的数字,不要有意或无意地张不开口,或者有意或无意地“忘”了这件事,你要切记,你有意或无意“忘”掉的可能是个已经点着了“捻儿”的未爆炸的“炸药包”,只不过这根“捻儿”比较长罢了。
b.认真承诺。 上面已经谈到了一些承诺的方法,就是告诉创业初期对你的创业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将来你如何报答,比如说,告诉他等企业成功了给他买房子?车子?提供结婚用费?办理户口?现金?等报偿。 或者承诺给他股份,这有点象目前大家正在探讨的给职业经理人期权的方法。 这种承诺也一定要说明具体的数字,如多少万元的房子,什么品牌和型号的车子,结婚用多少钱等,至于户口,则是用多少钱就要花多少钱。总之要具体要真实要钱的数字。不要含糊不要笼统,不要马虎,不要说了不算数。 当然,承诺的前提也要说明,就是只有企业成功时才能兑现,什么叫企业成功之时?也要具体说明,如赢利达到多少的时候,总不能在赢利才1万块钱的时候就兑现买车买房吧,这个谁都可以理解,但也不要含糊其词,因为大家对成功的理解并不一样,人家认为赚了200万就是成功,你非认为赚了5000万才算成功,也会发生理解距离的误会。 承诺了就要如实地兑现,不要空头支票一大堆,到兑现时怎么也不愿意从兜里往外掏钱,把钱都攥出汗来。
c.一次性了结。 在提前没有承诺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发展成功,创始人要静静地坐下来考虑如何偿还“创业感情债”,也就是如何论功行赏。该给职务的给职务,该给钱的给钱,该给股份的签法律有效的文件,并到公证处公证,让人家放心。我的意见还是给钱给股份比较好,尽量不要以给职务行赏,因为如果他将来不能胜任职务时你将不好处理,就是说不要给自己再点燃下一个“炸药包”。 这里面当然也有发生“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先征求对方的意见,做到双方皆大欢喜,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请对双方都了解的朋友出面协调,完全不能协调的情况一般也没有,除非是对方的心太贪或者你太吝,无非是多拿一点钱出来,你要想得通才好,你要想到这个事不解决的话,越拖“利息”越多。再说了谁让你当年不事先讲清楚呢?
6.我永远不欠你的。 如果一个创业者在自己创业成功之后及时处理、偿清“创业感情债”,做到我永远不欠你的,一般的不会出现元老级的职工散漫或者怠工或者因继续拥有这笔债权而闹情绪的事情。他如果已经如数拿到了钱的补偿,他的工作热情只能比以前更高。如果他拿到了股份,你就要把他当作一个股东来对待,不要再用对职工的要求来限制他,也不要再认为他仍然是你的职工,他已经成为了你的事业的合作者。 事实证明了我的处理方法是有效的,我的历朝(多次创业)元老没有一个发生如镱达洋先生所碰到的情况。说句不客气的话:他们不会那么做,也不敢那么做!我永远不欠他们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8 10:53:5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