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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HR工作多年第一次遇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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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5:2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真是想不到,工作了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遇到一件叫我吃惊的事情。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生产淡旺季非常分明的民营企业,因为公司主要是从事出口业务,去年的金融危机对我们或多或少的有一点影响。国庆节后,订单量相对减少,员工的工作量相对不足,会造成计件员工的工资大幅度降低,公司就鼓励员工以请长假等形式离开公司,不可避免地会有不少人请假后到别的企业做事。

但是就在前几天公司准备放年假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出了一件事,一位在九月底请长假的员工来到公司要求结算其九月份的工资,其实际上也就是变相地要求离职。经了解其情况她本来是请假到2010年2月开工的,根据调查我们知道她请假期间实际上是到另一家公司去做事了。

我们企业也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国庆期间鼓励近10%的员工请假或早日回家,但又要想办法养起其他留下来的员工,给员工相应的补贴,以避免开工时因招工难带来的困惑。

我们企业同该员工签的合同是固定一年期的,从表面上来看,其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从法律上找不到什么弊病的。但从情理上来说,有些太滑嵇和不可思议了。

经过缜密考虑,我还是批准了该员工的离职并结算工资。

从正反两方面权衡,我认为这种情况有一点象那种钻法律漏洞的行为和动机,稍有不慎,可能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沙发
发表于 2010-1-28 15:37:2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情不可避免,特别是针对外贸企业。总不能牵着人家不让生活吧。
板凳
发表于 2010-1-28 19:32:3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把实际工作中的经历拿出来分享!

有个疑问是,为什么只签一年期的合同呢?会不会让企业自身处于被动?

1楼的仁兄讲得有理,从职工个人角度考虑,总要为自己的生活考虑的。所以灵活的用工形式也该是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该考虑的问题

在淡旺季比较明显的行业,怎样保证企业正常用工需求得道满足,又保证职工个人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受到影响?

不知劳务派遣能否解决这样的问题,但个人认为应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思路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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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23:51:13 | 只看该作者
新劳动法下,还继续用一年一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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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09:1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我们也要尊重员工自己的选择,大多数人要求签定一年的合同。关于有朋友提到的劳务派遣方式,目前在台州地区我好象见过的很少,实际上也是换汤不换药。

本人认为在现阶段新的劳动法律法规下,签定一年的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实都只是一种形式,别忘了其根本出发点是保护劳动者利益。而作为企业来说,惟有采用多种形式来提高企业的福利待遇等,营造员工的归属感,吸引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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