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求,因为公司以下做法不当: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切身利益的规章或重大事项决定时,应该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可见该工作做这些决定的时候没有做到以上的法定程序,也没有书面的资料或材料证明; 2、还有如果在30日内不能发放工资,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经济赔偿,该条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可以从上面这两条来突破,最好能大家联名起诉。争取到这些自己的利益后,果断地离开这家公司。 祝你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