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罢飞”事件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冷思考 文/朱国成 东航云南省内大面积航班延误的真正原因,不是此前如官方宣传口径所说的“天气原因”,而是飞行员“罢飞”。东航在危机公关方面是在乏善可陈,用近乎欺骗的方式来搪塞,实为下策,但真正的原因恐怕根本无法向乘客公布,如果一个航空公司去公布自己的飞行员“罢飞”的话,那简直是笑话,而且也承担了相当的非商业风险。 再深究东航“罢飞”事件的原委,直接诱因竟然是和薪酬问题相关:航空公司在干线和支线两种航线上采用差别化的薪酬策略,直接导致执行云南省内航班的支线飞行员罢飞。当然,这只能算作直接诱因,个中曲折还需仔细分析。 一、正常的人力资源流动机制缺失 今年来航空业炒得沸沸扬扬的就是飞行员的天价赔偿问题。如果飞行员要转头其他航空公司门下,动辄就要赔偿数额高达数百万、直至上千万。在如此巨额的赔偿面前,飞行员的跨企业流动基本上丧失可能性。但是,由于不同航空公司经营业绩的差异明显,类似东航这般效益持续下坡的航空公司而言,和国航定然拉开相当差距,更不消说外资航空公司了。 但是,通过办行政手段扼断的飞行员流动,必然通过其他渠道表达出来。这就类似一般性企业,为了防止员工流失,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违约赔偿一样,如果员工已经铁定离开,违约赔偿只是加大了其离职成本,降低了员工离职队企业的损失,而不可能达到使员工放弃离职的目的。 因此,航空公司通过巨额赔偿政策遏制人员流动,实非上策。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要素的合理流动是必然的,与必然规律较劲的结果必然是鼻青脸肿,正如此次“罢飞”。 那么如何实现航空业内飞行员的合理流动呢,又如何保障航空公司的合法利益呢?我认为,完全可以借鉴足球运动员转会的操作思路,利用市场的手段实现飞行员劳动力的价格形成机制,并由飞行员转入企业向转出企业支付“转会费”。 反过来看,如果航空业改革的目标是通过竞争提升航空企业的竞争力,但不允许、不支持航空业内最重要的资源之一的飞行员的合理流动,那么我们就必须反思目标设定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了——因为飞行员的流动,不仅是竞争的结果,也是实现竞争的条件。 二、飞行员培养体系低效 到底培养一位合格飞行员的的成本是多少?这或许是一笔糊涂帐,因为从几百万到上千万,如此之大的差距本身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固然各个航空公司之间在飞行员培养投入上差距较大,但如果动辄数百万的差距,至少说明某些航空公司飞行员培养是低效的。 由此联想到之前某家航空公司推出的自费学习飞机驾驶的政策,这或许是破解飞行员培养低效的思路之一。因为,如果实行自费,那么飞行员的学费实际上构成了其自身的人力资本投资,这样任何一个经济人都会理性的考虑投入回报问题,理性的主体自然会做出理性的选择:学不学、选择哪家航空公司、等等;同时,培训成本也能够较为容易和清晰的核算出来,从而为未来的转会市场提供价格形成的基础。 即使就目前的飞行员培养而言,也应当在各项培训项目进行中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对每个培训项目计价。既然培养一名飞行员费用如此巨大,那么为何不进行有效的管理呢?为何对数额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务支出,却能够说不清楚呢?从一般的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讲,如果一家企业无法合理的计量合同期内员工所受培训的费用,那么在接触合同时如何赔偿呢? 当然,说不清楚的事情或许很多,但现在的形势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看来,培训管理机制还是很重要。 三、职业精神的扭曲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不仅见识了航空企业低劣的危机处理,也看到了在利益扭曲之下的飞行员的非理性选择,这种极端的手段实际上是以挟持乘客为砝码向航空公司施压。 譬如一个员工遭受了雇主的不公正待遇——至少该员工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那么他就选择顾客作为其发泄的对象,而且败坏了雇主的形象。这就是日本企业设立发泄室的原因之一,让员工将怒气发泄到公司管理层的玩偶身上,而不是顾客身上。 挟持乘客施压的手段显然非理性的,也是缺乏职业精神的。这违反了航空业者基本的职业准则,正如医生在手术台上突然提出加薪。譬如国外的罢工,实际上有相当长时间的劳资谈判过程,然后劳方会在谈破破裂、正式罢工前向外界公布罢工开始时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顾客损失。而如此次飞行员突然罢飞,大量旅客滞留机场,实非职业素养之体现。 进一步,如果一旦有类似不良记录,任何业主都应当在雇用前仔细评估——我指的不是罢飞本身,而是以如此方式置顾客利益于不顾。如果你雇用的员工,曾经有如此的职业记录,作为雇主是否要当心呢? 四、薪酬问题 最后来看薪酬问题。从航空公司角度来看,区别对待干线和支线航班的“小时费”是否恰当?无疑,干线和支线航班在收益上或许存在较大差异,干线收益好远远好过支线,企业收益不同,自然会影响到员工薪酬,这看似顺理成章。 但是,如果从员工角度看,干线和支线飞行所付出的劳动是基本等同的,员工显然无法接受差别化的待遇。 这其中的关键在哪里呢?第一,员工提供的劳动是否是无差别的;第二,员工是否对最终的经营效果具有相应的影响力。如果存在差别,或者员工劳动质量、努力程度对最终结果存在影响力,这时必然要将员工薪酬与企业利润挂钩;否则,这样的挂钩显然是欠妥当的。 比如,在企业里,业务人员薪酬一般会和其业绩挂钩比较较大,而行政管理人员则相对较少,甚至是固定薪酬,道理相同。 我不去做最终的判断,只提出这一判断的标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罢飞不过是矛盾的极端表达方式,而东航还必须静下心来深刻反思。守着上海这样的兵家必争的亚洲航空枢纽,如何落到如此田地。不要期待船员与船同沉,大家一起乘风破浪不是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