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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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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10:3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最近公司忙于修改制度、劳动合同。老板发话,在12月10日前要全部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可是现在各部门的表现各异。有些部门觉得,怎么改都是一个样,管它呢?有些部门觉得很糊涂,劳动时间怎么算,工资又怎么算,工资标准要找薪酬计量组、合同要找法律部、考勤时间要向人力资源部了解,而现在什么规定都不知道阿!有些了解了一些情况的部门则觉得很心寒,怎么工资变得这么低了,原来一月还有两天休息,而新规定即使是一天也没有休息与以前总收入差不多。
 
作为管理部门,深知道制度上不能违法,所以最近忙得不可开交,涉及开除、转为试用工等规定都不能有了。有些部门甚至提出,本来这个人表现不错的,想转到其他更好的工序,但是进厂后只能有一次试用期,所以宁愿不转了,因为岗位缺人,就到外面招聘,那有试用期,可以减少费用。这样可不利于公司内部人才的合理流动啊!也有些部门提出来,考虑等级制,转岗的员工肯定做的不规范,就采取扣分制,扣到一定的额度就降一个等级,实际上是采取变相的试用期。不知是否可行?
 
现在的法律部门,想出了一个叟主意,就是成立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把公司的一部分人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去了。现在报纸上有说,公司成立的派遣公司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非主要性的工作,但现在即将转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的工作不变,只是他们的工作一直都是辅助性的,不过人也不少阿,含包装、搬运。不知可行否?
 
听说有些公司更黑,就是成立了几个公司,去年与一个公司签合同,今年改签另一个公司,等于工龄要重新计算。更有甚者,以前的工龄直接作废,一律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换为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并且一分钱都没有补偿,近段时间就有一些公司被曝光了。
 
不知各位家人所在公司情况如何?也请谈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3 15:37:54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7-12-3 10:55:50 | 只看该作者

南方周末近期发表的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文章中提到一个"执行力"的问题.耐人寻味.

一个靠着低成本发展起来的经济社会,再要用高标准的劳动保护来执行,实在是微不足道,

中国的法律总是以尴尬的角色出现在各种场合,当年的劳动法也是欢呼雀跃,第一步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诞生之后,

拖欠工资的,不交社保,非法用工的,黑砖窑,返转包,等等,都无疑说明法制社会中法制执行的空前缺失.

游戏规则得不到遵守,是最大的问题,

而<劳动合同法>出台,所有的企业都在恐慌中度过,也不觉得奇怪了.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15:34:51 | 只看该作者

说得极是,“游戏规则得不到遵守,是最大的问题”。所以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要经常下去检查一下企业的情况。规则的执行,必须要有严格措施,否则就真是“一个靠着低成本发展起来的经济社会,再要用高标准的劳动保护来执行,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单单靠执法部门也不够,可能还需要企业内部职工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但这也存在一定困难。很多公司的工会都成为企业主的傀儡。另外即使是知道企业的违法行为,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还想保留一份工作,职工都会忍气吞声的。

4
发表于 2007-12-3 19:42:2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5
发表于 2007-12-4 11:45:16 | 只看该作者

不转岗不调动

6
发表于 2007-12-4 11:59:3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公司行动还是比较快的,我们还处在观望状态,只是尽可能先清理清楚之前的劳动关系。不知道其他公司都已经做了什么了.
7
发表于 2007-12-4 16:15:2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还较好,可能因为是大公司的原因。明年就取消违约金了,呵呵!
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3:56:58 | 只看该作者

不快不行啊!真的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合同,每月要多给一倍的钱,相信哪个老板都是不愿意的啊!违约金,我们公司好像每月这个概念啊,不过说实在的,作为民营企业的老板,我们的老板对于管理人员还是不错的!以前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下都不用签订培训协议的。明天可能降低为3000元,还真的不错的!

9
发表于 2007-12-5 16:33:0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

作为企业用人更具有规范化,而不是某些企业认为法律对企业的制约加强了

我是从事人力资源研究的,我认为法律的出台,更加规范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必要深究如何应对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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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09:09:12 | 只看该作者
zhouyb0214,理论上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但事实上,很多企业主都一直在强大的姿势下对劳动者说一不二,现在稍微规则改变一下,变得对劳动者有利一点,回复到真正的正常状态,企业主就觉得以前的优势不复存在了,肯定会想办法去阻扰,千方百计想法去规避,去找回原来的优势!所以还得需要政府部门去引导、去宣贯,一般来说愿望是好的,但是要有检查与监督,并且切实即时执行正负激励才能产生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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