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却对孟祥斌(更正一下楼主对英雄名字的误打)的行为不认同。 1、自杀的人没什么好救的,如果是不慎掉进水里的则令说。(当然一时间很难分清是不慎还是自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每个做了都要为此得到成就或付出代价! 2、做任何事情之前也得想想后果,不能想做就做。他难道没有想过,自己如果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将无所依靠,如浮萍一般,落叶飘零! 他这么做付出的不知是自己的命,还有一个家庭的幸福。一个家庭就这么的土崩瓦解,谁可悲? 自杀之人可恶,救人之人可悲! 做人在自己还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还是只要“爱我所爱”就好了! 这让我想起了最近一期家书上的一篇文章。秦晖在那篇文章里论证儒家思想时说到周朝的社会体系是“尊王”最自己的王,而不是你王的王! 每个人做好自己的本份,都爱自己,最后“立己达人,兼济天下”。这样社会也许就真的和谐了吧,也谓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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