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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聘期内就这样跳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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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2:3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聘期内就这样跳糟:

1、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可以自动解约。

2、找公司的缺点:以下是公司的常有的缺点(百分百有),不按时按量缴纳各种费用;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关的报酬;没有按合同约定到议定岗位;公司福利没有兑现、职位晋升不公平等。

3、最损的一招:旷业15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4、最绝一招:任何企业雇用了一名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赔偿原单位损失,签订的劳动协议无效。当然,这就要看你自已操作了。里面学问大着呢。!!!非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是办不到的。

沙发
发表于 2007-8-1 13:17:12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以后可能用的到的。
板凳
发表于 2007-8-1 13:22: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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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 13:29:40 | 只看该作者

劳动法有规定的。提前一个月交辞呈,就是要解约。不能扣你的社保,档案等。

5
发表于 2007-8-1 13:31:27 | 只看该作者

劳动法规定可以自动解约

每个公司都一样

如果你们公司不一样

说明没有按照劳动法执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发表于 2007-8-1 13:36:28 | 只看该作者

聘期内想闪人,还需要如此复杂吗?给你的上司打个电话,“老子不干了,啥时候交接?”

如果本月工资给的?那么好好给你交接下,不给;门都没有。

如果还要违约金的,好办,老子不辞职了。就不来上班。啥时候通知我去解除合同吧。

合同法有鸟用。呵呵,俺们没文化,都这么干的。

7
发表于 2007-8-2 08:35:21 | 只看该作者

我赞成走正常渠道,不要走非正常的!楼主不要教坏“小”朋友!

自离是每个企业最忌讳的离职形式,希望朋友们在离职的时候千万不要采用!

最后,一招我想现企业在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时候早已经调查好了吧!强烈现在搞HR的朋友注重背景调查!

8
发表于 2007-8-2 09:30:46 | 只看该作者
请假,三个月试试?
9
发表于 2007-8-2 09:57:2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非常人 非常公司 呵呵!不能这样操作,好聚好散嘛.我都是友好撤离,这样既有余地又有人情.

10
发表于 2007-8-2 10:58:53 | 只看该作者
在公司待了,多少有自己的人情和朋友的,离职后最好和气,能争取的友谊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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