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06-08年,到现在1年. 2,一年期间,公司未单独针对个人进行培训,入职时,公司内部人员培训,后和公司几百人一起参加外聘讲师培训. 3,公司承诺帮迁移户口,但是费用均自理,公司只出示了证明.该人是本科学历,06年来深圳时,只有要单位证明都可以落户.同时,户口没有占用公司户口名额,身份证地址为人才交流市场. 4,同样情况入职的员工在该人之前有离职的,但未索取违约金. 5,目前该人所在岗位均不是自己意愿,与个人发展规划有很大出入.提出辞职.是不是一定要付违约金. 如果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认为该员工可以拒付以上违约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