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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有这样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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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0:3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有这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我了解的公司也都是按照这种算法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这里也有一个缺陷,我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

单位有甲乙两个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为:甲为6060元,乙为5940元。

甲:适用税率:6060/12=505 所以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60*0.1-25=581元。

乙:适用税率:5940/12=495 所以适用税率为5% ,速算扣除数为0。

       需要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为:5940 x  0.05=297元。

甲方税前奖金为6060元,可税收奖金为5479元(6060-581),乙方税前奖金为5940元,可税后奖金为5643元(5940-297)。

可见税前甲比乙奖金多,而税后乙反而比甲多。这是不是也是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中的一个漏洞呢?

沙发
发表于 2007-11-18 21:41:57 | 只看该作者

甲的适用税率:6060/12=505 所以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这没有错.但计算时有问题.

       应该这样来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60*0.1-12*25=306元。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9 14:53: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朋友,但是按照国税局发的文件中的公式减去的只是一个速算扣除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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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21:06: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太有才了,到现在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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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9:52:4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这个洞早有了,而且他们还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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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08:29: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才发现?在个人所得税还没有正式实施前早就讨论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也出现证实过,的确存在多1块收入要多交几百块税的情况,说已经比过去减很多了,就这么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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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09:01:3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要单位少发点奖金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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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1:41:46 | 只看该作者
永远都不要跟XX讲道理的·!郁闷死的人肯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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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15:13:4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有意思  以前考虑过类似问题,没试着算 还真有啊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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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08:50:00 | 只看该作者
最简单的就是不报了,那样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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