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joanlicy在2006-11-16 10:23:11的发言: 如果完全是因为员工的拖拉而造成时间上的不够(约定包裹送达的最后期限马上就要到了)则这比费用应该由员工自已承担,因为按时送达这本来就是员工的职责。这时做为经理人应该有外包思维。 老兄:事情非要等要非常急的时候才去处理吗?打个比方作为公司和员工来讲,公司是员工的客户。公司规定早上8:00上班,一个员工上班步行需要15分钟,骑车只要5分钟就足够了,所以这个员工天天都是7:25骑车上班,有一天上班时,车子坏在半途,为了不迟到,就打的上班了。试问作为经理的你是不是也要帮他报销打的费呀????? 你这么做的话不会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反而会让你的员工办事没有效率,做事拖拉。不到不得已不会去完成任务。反正只要完成任务,一切费用都有公司来担嘛!如果你不让报销的话,员工还会振振有词的讲“我都是为了公司的名誉呀!” 兄台的回复,我不太赞同。 兄台的意思,完全是一种单纯的为目标管理而做的目标管理。 管理是一门艺术,遇到此类问题,姑且不去讨论文中这名员工的收入水平和身份等因素; 单就这件事来说,已经为公司获取了好的声誉,并做了很好的广告效应。本是一件正面的事情,如此处理,只会让人感觉到只有冰冷的制度才可靠,人人自危,言必称制度。这种死板的管理能有好的成效么?虽然老板都是要求“最小化成本,最大化利润”,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保障,是员工的责任心。老板发工资给员工,赤裸裸的现象是“拿钱与员工的时间进行交易”,如何保证效果,如何才能达到企业的目标,才是考虑的重点。 做秀也好,广告也好。关键是提高员工的责任感(甘心为老板赚钱的意愿),千万不能用负面的方式去处理正面的事情,给员工浇冷水。制度再好也会有不完善的地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6 11:13:5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