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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唐诗宋词 - 

[讨论]思维导图算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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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3:16:24 |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Mindmap肯定是侵权的,好像博赞已经注册了商标R。

但是思维导图这四个字应该不侵权。呵呵。这是咱们中国字,博赞看不懂,也想不到保护之。

单从讲课来说,更不应该存在侵权的可能了,教师作为一个传播者,靠教学盈利,又不是靠Mindmap和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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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5:36:20 | 只看该作者
版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是思想本身。如果保护了思想,我们的社会就无法进步!文明无法传播!
如果托尼在中国注册了“思维导图”这四个字,那这就是他的商标表达形式,是受版权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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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17:28:5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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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1:30:28 | 只看该作者
思维导图--我以为没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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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4 14:08:30 | 只看该作者

  我这学期正好学了点知识产权法,给点微薄的意见。先看思维导图是否是注册商标,可以到中国商标网查一查。如果不是也就不侵权了。如果注册了,就看是否为通用名称。也就是说,他向食品,体育用品一样。也可以是篮球,网球等一类名词的称号。这种称号可以合理使用的,因为知识不能被垄断。它的判定依据的是在广大知悉人群的认识。我主观看来是通用名称了。结论:不侵权。

  如有错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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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4 14:18:15 | 只看该作者

  随便说一下,思维导图不可以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它是一种思维规则,排除在外的。因为有书名叫思维导图,可以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因为有软件叫思维导图,也可以是商标法的保护对象。

  所以,那个提问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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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4 14:32:38 | 只看该作者
  前面的知识不能被垄断应为“思想不能被垄断”。本来知识产权又叫垄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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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11:12:08 | 只看该作者

至于他们说的侵权,是指侵犯了“思维导图”这4个字的使用权呢,还是指思维导图技术?

知识产权不外这几类: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和发明;著作权,也即版权。到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所查一下思维导图是否注册了商标;到知识产权局查一下思维导图是否属专利技术;至于版权,版权应该是属于一部完整作品的,仅这4个字不会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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