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六年来,“Tom集团”先后完成45项、总金额达53亿港元的并购,形成了包括互联网、户外传媒、出版、体育、电视及娱乐媒体五大产业的独特的跨媒体集团。在“Tom集团”的背后,李嘉诚、周凯旋等大股东通过高价注入项目、提供贷款等方式引导着“Tom集团”的并购和资产培育,并通过“Tom集团”的IPO、分拆上市等资本运作获利退出。 出处:《新财富》2006年3月号。 作者:毛学麟 Tom集团有限公司(简称“Tom集团”)在2000年初的互联网热潮中IPO,其后经过45次、总金额达53亿港元的并购(以首次公告记录为准),涉及互联网、户外传媒、出版、体育、电视及娱乐媒体五大产业,形成独特的跨媒体集团(图1)。根据公司财报,其总资产由2000年初的3.6亿港元增至2004年底的78.9亿港元,收入由2000年的0.9亿港元增至2004年的30.0亿港元,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由2000年的-4.2亿港元增至2004年的3.5亿港元,旗下互联网业务—“Tom在线”也于2004年在纳斯达克分拆上市。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大股东在“Tom集团”的并购和成长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高价注入项目 在“Tom集团”的发展历程中,大股东两次在关键时期以高价向上市公司注入项目,增强了控制权,并获取了巨大收益。 注入“新城网站” 第一次发生在“Tom集团”上市之前。1999年10月,正值网络热潮高峰,李嘉诚和周凯旋通过旗下子公司在开曼群岛成立了“Tom.com”(“Tom集团”前身)。“Tom.com”如果要以网络股概念上市,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收购网站。 “Tom.com”的净资产只有3.07亿港元,在网络热潮中,这样的资金实力无法收购到有价值的网站。为了帮助“Tom.com”以网络股概念上市,李嘉诚首先通过旗下的子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截至1999年12月31日,“长江实业”和“和记黄埔”共计为其提供了3.63亿港元免息无抵押贷款。随后,1999年12月30日,李嘉诚将旗下的“新城网站” 以3.1亿港元卖给了“Tom.com”。 “新城网站”由“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各拥有50%权益,提供新城电台节目详情及本地、国际音乐娱乐资讯等,业务亏损严重,以3.1亿港元的高价卖给“Tom.com”,实际是为了形成李嘉诚对“Tom.com”的高额债权,这样,在“债转股”之后,“Tom.com”的账面净资产和股本会扩大一倍以上,而仍然由李嘉诚和周凯旋完全控制;在“Tom.com”向公众发行同样数量新股的情况下,公众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将减少一半。 到2000年2月“Tom.com”上市前,李嘉诚已向其提供了高达5.01亿港元的贷款,这些股份全部实行了“债转股”。“Tom.com”在募集资金上市后,净资产超过10亿港元,李嘉诚和周凯旋实际上是用亏损的“新城网站”和1.91亿港元(5.01亿-3.1亿),得到了净资产超过10亿港元的“Tom.com”78.2%的股份(图2)。 注入“雷霆无极” 第二次高价注入项目发生在2003年。由于市场环境较好,2003年7月和10月,“Tom.com”通过配股和发行可转债分别融资9.9亿港元和11.7亿港元,账面资金充裕。2003年9月26日,“Tom.com”宣布从大股东周凯旋手中收购其所持有的专门从事无线语音互动(IVR)服务的北京雷霆无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雷霆无极”)。 “雷霆无极”是周凯旋于2002年7月投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成立的,2002年下半年的收入仅为7.9万元,净亏损5.2万元,2003年上半年暴增至收入1247.6万元,净利润632.5万元。 根据双方的协议,“Tom.com”将按7.7倍市盈率(以2004年净利润为基数)从周凯旋手中购买“雷霆无极”,如果2004年净利润不能比上年增长20%以上,则按6倍市盈率购买。以如此高的市盈率购买一家非上市企业非常罕见,而且“雷霆无极”刚刚运营了一年,正式产生收入不过半年。 当时,由于“Tom.com”2000-2003年间多次以换股方式进行并购,李嘉诚和周凯旋的持股比例不断降低,已接近绝对持股的边缘(2003年底降低到60.78%,如果可转换债券全部转股,将摊薄至55.68%)。此外,“Tom.com”还打算把旗下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子公司—“Tom在线”分拆上市,一旦分拆上市成功,即使“Tom在线”只向公众发售25%的股票,李嘉诚和周凯旋对“Tom在线”的控股权也将下降到41.76%(55.68%×75%)。 根据收购协议,“Tom.com”本次收购代价包括现金和股票两部分,如果“Tom在线”分拆上市成功,将支付周凯旋50%的“Tom在线”股票和50%的现金,如果分拆上市不成功,将支付周凯旋50%的“Tom.com”股票和50%的现金。这就是说,或者周凯旋将增强对优势业务—“Tom在线”的控制权,或者将增强对“Tom.com”的控制权。 最终,2005年4月,周凯旋获得了“Tom在线”支付的价值1.32亿美元(约为人民币11亿元)的现金和股票,不仅使李嘉诚和周凯旋合计持有“Tom在线”72.2%的股份,而且套现了大笔资金。周凯旋1000万元的投入,经过两年稍余,增值了110倍。 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验证“雷霆无极”的交易条件是否合理。2004年8月,“Tom在线”收购了“TREABASE”,“TREABASE”的付款条件与“雷霆无极”类似,由“最初代价”和“获利能力代价”两部分构成:如果“TREABASE”2004财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Tom在线”将按4.5倍市盈率支付“最初代价”,否则就按3.5倍;此外,如果“TREABASE”2005财年净利润多于7500万元,“Tom在线”还将按1.75倍市盈率支付“获利能力代价”,如果多于4000万元少于7500万元,则按1.5倍,如果少于4000万元,则按1倍。 我们假设“雷霆无极”与“TREABASE”收购当年业绩相同,均为4000万元,且第二年都同比增长20%,即第二年净利润均为4800万元,则“雷霆无极”的卖方可获得3.69亿元(0.4×1.2×7.7),而“TREABASE”的卖方仅能获得2.52亿元(0.4×4.5+0.48×1.5),只及“雷霆无极”卖方所得的68%。如果假设两公司两年内的业绩完全相同,即第一年均为4000万元,第二年均为1.4亿元,则“雷霆无极”的卖方可获得11亿元,而“TREABASE”的卖方只能获得4.25亿元(0.4×4.5+1.4×1.75),只及“雷霆无极”卖方所得的39%。 需要指出的是,“雷霆无极”在2003、2004年爆炸式增长后,2005年增速迅速放缓。根据“Tom在线”财报,IVR业务在2005年第一、二季度保持在20%左右的增长率,第三季度已降低到2%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