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东安家人的探讨!凌晨2时35分还在参与,敬佩啊!!! 不过,我对您的看法不能完全赞同,说出来与你斟酌: 首先,你所罗列的税率把“税基”混淆了,所以才得出了要缴纳70%的惊人税赋; 其次,本人认为,企业普遍的偷、逃税的行为,不是因为70%的高税赋对诚信的纳税人的“冲击”,而是我们的税收体制和纳税环境造成的; 其三,解决的办法,不是你我能够办到的。那要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去考虑! 之所以提出税收咨询不好搞,是我们的纳税环境实在是太恶劣,地方税务官员的权力太大了。我接触的一位市级税务官员私下对我说:“如果我想要你的企业死,我有一万种理由和方法去找你的麻烦,直到你关门为止!你信不信???”我当时就只有“鸡啄米”似的点头。 “企业原罪”是什么?最大的部分就是偷税漏税!我几乎还没有听说过企业创业时期不偷税的! 反而像我们这种“懂法”的人,要迈出那一步会想很久、很久;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