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扬子 - 

关于yuweiyuwei涉嫌剽窃事件

[复制链接] 14
回复
179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1
发表于 2005-5-15 22:08:3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抱歉我来晚了~也正由于来晚了,所以补课补得很吃力~我有几个问题没搞清楚:

1。余的书真的就因为这个就不能出版了么?

2。有没有人认识他或这之前就比较了解他?

3。如果真的打官司是胡涂出面还是扬子?

12
发表于 2005-5-15 23:14:44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我还没有真正明白,或许许多家人也都还没有明白,我想也是大家意义争议的焦点,就是这个事件的性质是否是"剽窃",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似乎双方都通过法律渠道有个征询,但是是否有亲自去印证过?对于事件的处理方式我们是在法律领域、道德领域还是法律兼道德领域进行讨论,这一点我认为是比较重要的。

对于扬子兄的“孟尝君养士与栖息谷的不包容”之述举双手赞成。之前在看唐浩强的《曾国藩》的著述中有一句评论,讲曾剃头“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与此类似者,栖息谷有自己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关于原则的问题,须得咬定青山不放松。

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也突显出栖息谷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提倡什么、禁止什么、鼓励什么的上面,还没有让家人们都了解,这一点我想我们应该有一些措施进行改进。家园要发展,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诸如此类的一些问题,但是透过问题的处理,需要大家都能齐心协力,以平常心、发展心和关爱心来看待、思考这些问题及家园的现状,并能积极的参与到家园的建设、改进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动中来,家人同家园的和谐发展是栖息谷所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理由和目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5 23:18:06编辑过]
13
发表于 2005-5-15 23:15:16 | 只看该作者

好像真的有麻烦了~我刚才和yuweiguo在QQ上聊了,他说这件事情引起了中国社科院(北京的)的兴趣,现在是那些人有可能要出面跟我们打官司诶~我们要不要开始找律师呢?

他说(至少)是从扬子在QQ上和他聊开始,他说话都是有人指导的~

他声称是本人已经想通了,但是一副很牛的样子就等着看我们出丑似的~

状况好像比较复杂我现在也不好判断,但是他有句话我觉得还是没说错,就是作为一个非常有影响的网站的管理层需要积累对付这种事情的经验~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09:51:36 | 只看该作者

[求助]寻好的创业项目?

如果起诉,我出面应诉。

余的表现要么举出很多他认为的牛人、牛单位来证明他的信心和必胜,要么以弱者自居到处喊冤,让人哭笑不得,呵呵!

毛虫兄提的几点意见非常对,我不太成熟的想法是:

1、法律上是否剽窃? =》余将别人有明确版权的文章几千字几乎照抄到自己的书中,虽然是书的附录,法律规定“不必是作者自己原创”,但他没有注明是引用,前几个帖子还反复说明他在看到的原文上进行了修改,等于是再创作了,当然只能理解为作者自己的作品。学术界明确的规范是,引用别人的东西就要忠实引用,不能进行篡改。而自己创作,几千字几乎全文照搬,这不是剽窃是什么?

 更何况,他将剽窃作品发在栖息谷,我在栖息谷进行揭露和公告,难道只有他说话的权利了?

2、至于在家园提倡什么禁止什么的问题,我觉得一方面这样几次事件,所涉及的都是“常识”,只不过在网络普遍的浮噪和不诚信背景下,我们较了真罢了。

  至于这样做是否过于高蹈? 我的理解是,一些家人的回复中表现的反对理由“水至清则无鱼”、“能不能把这种人由对立转化为可利用资源?”,也正是没有认清这一点:你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要留下一些人,必然叫另外一些人离开。所以,看起来我们让下步没有什么,“而关于原则的问题,须得咬定青山不放松。”

15
发表于 2005-5-17 08:50:14 | 只看该作者

TTT企业内部培训师培训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5-5-16 9:51:36的发言:

余的表现要么举出很多他认为的牛人、牛单位来证明他的信心和必胜,要么以弱者自居到处喊冤,让人哭笑不得,呵呵!

2、至于在家园提倡什么禁止什么的问题,我觉得一方面这样几次事件,所涉及的都是“常识”,只不过在网络普遍的浮噪和不诚信背景下,我们较了真罢了。

  所以,看起来我们让下步没有什么,“而关于原则的问题,须得咬定青山不放松。”

1、原先感觉他还是个学者,现在看他处理这件事情而说的那些话,象个跳梁小丑了。说句不好听的,把人都惹毛了,真要一不做二不休,网络上就能弄的他这辈子都别想出本书了,不过,这是狠话,发泄一下,别当真。

2、这段话说的很好,家园较真了,不是这事儿处理的错了,网络让人麻木了很多地方——至少在我看来。

3、家园就是家园,没有原则的话凭什么赢得尊重,凭什么赢得忠诚,获得我们想要获得的家人,就算不把老鼠屎扔掉,老鼠屎也是万万不敢放进汤里的。

4、不过不管怎么说,打起官司都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我若是那个“学者”,我觉得如果自己到了这种程度上如果让了步,家园或许会让更大的步,或许也就没什么了,难得是,他的“学者”还得给他加引号。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