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扬子 - 

关于古董反映yuweiyuwei(余治国)抄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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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9:51:5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继续支持yuweiyuwei,天下文章一大抄嘛,^_^

开始支持古董,因为古董也说希望大家当杂文看,古董对于写作的热爱地球人都知道。不过不必那么小气啊。你说没有是非观,那么什么算是有是非观呢?连战、宋楚喻可以来大陆忽悠忽悠民族大义,博得一片喝彩,还算能理解。如果非要把文章摘抄上纲上线就没有必要了。

大家都别继续显示自己对大是大非的观点了,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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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20:40:49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yuweiyuwei!同意 jsabby的意见。余兄尽管有些不妥之处,我觉得古董兄应该拿出自己的大度,与余兄合解。这是家园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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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09:56:12 | 只看该作者
家园处理公告已发出,请看: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675&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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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0:51:1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情还是先协商解决的好,其实这个只是古董和yuweiyuwei的私事。

老实说,当事人不用在乎舆论如何,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就好了。

我为此事可能会影响古董、yuweiyuwei及栖息谷的声誉深感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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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1:24:5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jsabby在2005-5-9 16:30:08的发言:

事情至此,我想古董兄与yuweiyuwei兄之间的恩怨或者可以了解了。

扬子斑竹当可以做和事佬。

首先,余兄也不必在用各种言词去反驳不是抄袭或者借鉴,因为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

其二,这种借鉴首先我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融天下之精华为我所用,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没有列出在参考资料里,补充进去当可矣。原来的“佚名”,知道后也可以通过一些其他方式表示感谢也就是了。

其三,余兄将个人辛苦的文稿发到家园给同仁共欣赏当鼓励之。

其四,就不多说了。争吵无益,不打不成交,家园很多写手(包括古董兄、余兄)如果联合起来成绝世好文,不亦乐乎?

所以,小弟建议二位仁兄消消气,万事好商量,不是吗?

实在不行,我做东,能共饮一杯否?

以下是引用biglorry在2005-5-9 19:52:00的发言:

呵呵~我是这里的新人啊~这是我看到的第一贴,不太会说话,也不太会发贴大家别见怪 我不了解书和这件事的具体细节,但从大家的讨论看来似乎没有必要把这件事情继续扩大再讨论了 对论坛对当事人都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强要说这里有意义,那就是以下几点了:

1.古先生和余先生出名了。

2.古先生证明了自己敏锐的洞察力

3.余先生证明了自己就是自己

4.版主证明了自己的公正和权力

5.网友朋友们有的证明自己的佛学知识,有的证明了自己的见地。

真希望不看到大家不在这个问题上回贴了~私下里解决或者当事人的口气如果能更友好一些好像更好

说到这儿啊~大家别骂我,我是新手。

以下是引用Treeman在2005-5-11 9:59:50的发言:

继续个人意见,此事应私下解决,有时候为了显示公正恰恰会变得不公正,

余先生的做法确实有一些问题,但是究竟是故意为之还是疏漏,我们不得而知,但没有必要把这件事演变为公众事件,

谈到知识产权,千百年来的文化都对此淡漠,国人即使是政府都普遍缺乏这个意识,

负责任的说,现在写书的,尤其是学术方面的,抄袭司空见惯,只是抄袭的技巧好坏而已,

人很难成为通才,很难,难免学有不专,抄袭,说得好听是借鉴难免,

只是余先生做法欠妥,没有特别注明,来自网络佚名作者,或者做法不够聪明,保留原文思想而做文字、修饰上的大幅修改,

两位当事人我不认识,也并不清楚两位的为人,但我想这一系列的帖子的目的,在我看来不像是对这件事情定性,而象是追讨对人品的定性,

这是我觉得有失偏颇的地方,虽然没有人说是针对人品,但余先生竭力辩解所维护的就是此,个人认为没有必要,私下协商较好,没有必要一定要把人搞臭。其实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实际的积极的意义。

以下是引用Treeman在2005-5-11 13:13:55的发言:

继续,

同意楼上这位朋友的观点,区分剽窃和吸收。但是,在未定性之前,请勿结论。

如果确实是剽窃,当斥之;

我个人认为古董兄的文章其实只是现象的提炼,并非是多么独到的见解或者研究成果,只是一家之言,类似的言论其实很多,且即使这些言论也仍然是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上;个人并无维护余先生的意图,实事求是,余先生的错误在于抄袭了文字,其实谈不上是剽窃了学术思想。

我们经常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古文诗词中的语句,有谁注明过引用自何处,大概多数以古语、古人言代之,但我们并无任何不安,我们经常在一些文章中看到“某伟人说过.....”,伟人的思想通常可以被认为是思想,那么这种公然剽窃思想的,是否也应受到谴责,

国人喜欢马后炮,放在事后的追究,而非放在如何正确的去解决,这件事情余先生引用古董兄文字,就是不对,正确做法是引用前告知古董兄,当然当时可能你并不知道有古董兄其人,但是错误在你,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在你,建议郑重、诚恳的道歉,删去涉嫌剽窃的内容,完全重写该部分,未尝不可。

一家之言,不足而论。

个人非常赞赏上面这些家人的意见.

非常希望看到家园中充满一种长厚之风,少一点偏激,多一点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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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5:02:57 | 只看该作者

阿懒兄,你是我一向非常尊敬的朋友,很感谢你的一番好意。

同时,对兄所指出的“非常希望看到家园中充满一种长厚之风,少一点偏激,多一点理解.”,我有不同看法,愿与兄商榷:

1、事情如果没有发生在栖息谷,比如剽窃者将文稿只是发在别的地方,我是不会管的。我之所以提请版主讨论,并力主严肃处理,是因为我喜欢栖息谷,不愿意它变成一个鸡鸣狗盗充盈的地方。

我对长厚之风可能与兄有不同的理解。就如我在另外一个帖子里说的那样,家园需要什么样的风气?是不是什么人都欢迎才是“包容”?

2、我不会在此事上花太多功夫,因为毕竟尽管我尊敬方舟子的为人,但栖息谷毕竟不是新语丝,栖息谷的主题不是学术打假,而是管理知识的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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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4 08:10:15 | 只看该作者

这事情一开始就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

矛盾就这样产生了,这就是社会……

大家没有宽容之心吗~?

谁先消气,承认了自己不对的地方,谁就是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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