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二笔业务中,营业员身兼二职,销售货物及接收货款。这两种不同的职能由一个人进行执行,在很多程度不能体现两种职能的服务潜力。销售无法挖掘客户潜在的消费能力,而开放式的收银方式无法专一及独立的进行钱币控制,且收银时没有“唱收”,增加了收款时的分险。两种职能分开,或更严格的制定并执行收银时的“唱收”会有所效果。同时增加相应的新技术,如监控录像、电子收银系统等。作为经理,遇到这样的问题,先采用安抚政策,而在商场现场解决问题,不管是有理还是无理,给任何客户的心理暗示都是商家企图掩示,因而作为商家必须设立独立的争议解决中心,并附以茶水款待,然后细听端详是一个较温和的方式。 潜潜水,偶尔冒冒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