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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扬帆远航 - 

[职场健康] [求助]有事请教janechun姐姐和各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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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9:00:02 | 只看该作者
是,说的就是我们家人的一个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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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19:01:23 | 只看该作者

小猪的至理名言:

脑袋上顶着个铅球啊!

53
发表于 2004-11-10 19:16:3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啊不在2004-11-10 18:43:37的发言: 再这里我也为男人说一句,不要离婚的时候都是男人的错,有时候想想自己吧,在这个社会女人不再是做家务带孩子这么简单的,要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在任何方面。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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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0 21:15:18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刚刚上来看到。希望没有耽误你的事情。你方便告诉我是谁先提出的吗?如果是男方,那么一定要离婚,只有这条出路。否则她会更加痛苦并且难过。但是如果是她提出的,那么你朋友的先生是什么样的态度呢?另外更多的我单独发帖了。

55
发表于 2004-11-11 08:37:1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zhzht在2004-11-10 19:01:23的发言:

小猪的至理名言:

脑袋上顶着个铅球啊!

有道理!小猪说话总是这样有哲理性

[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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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1 11:32:40 | 只看该作者
爸爸再爱我一次

如果老天给我一次机会,我就组织高峰、那英、王纳文坐在一起,正告他们:曾经有一部非常好的影片(《妈妈再爱我一次》),摆在我面前,我没看懂也没珍惜,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要对你们三个人说句话——看看这部片子吧!如果非要在看片过程上有个期限,我想让你们看上一万遍……

最近,高峰、那英、小文可谓在国内“风光”无限,为什么一个普通的三角恋爱能演绎成这样的一个“经典”,就是因为故事的主任公有两个是重量级的名人,而另一个也在当地是个名人。

如果这事情倒退几百年发生,想必高峰会左手抱阿文,右手搂那英,不易乐乎。可这是在新世纪的中国,对于三个主角,笔者都同情。不能说完全是高峰的错,也不能说任何人都没有责任,至于孰是孰非,在此不做深论。其实深论也没有更多的意义。毕竟事情已经发生。

但,值得大家借鉴的是,面对爱情我们要冷静,切不可因为一时的合拍,就开始在床上一拍即合。因为最后带给双方的可能是永远的伤害……已经有家的,不要轻易的毁了自己的幸福,没成家的,想想未来。可能我这话,有的年轻人不大愿意听。但通过我对一些老年人的了解,在人生的终点站,更多的人注重的是亲情、骨肉情。往往有很多人都会对自己年轻时的轻浮和鲁莽而后悔。这既包括工作的,生活的,也包含了情感方面。

现在人的心灵其实是很脆弱的,在外表的刚毅下,不知掩埋了多少无奈、空虚和自卑。昨天我曾写过“素面朝天去做人”,在落笔的时候,就想到了曾经看到过的许多……

有时候,看看过去的老影片,真的能发现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快乐共鸣。高峰的三角感情纠纷,不可能演化成多边谈判。可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台湾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那个影片曾经让无数人在影院为之动情,很多人感动的是热泪盈眶。曾经听说很多影院在播放前就要求观众多带几个手帕。我当初也看了,但我没落泪,有人说我是个冷血动物。其实,这就是个本不该发生的故事,完全是爹妈当初不负责任的后果,揪心也好,相思也罢,我看那,这就是一种因果报应。你们当初翻云覆雨、快乐致极,好么,上帝偏偏让你们有“看得见”的“结果”,伴着“结果”的成长就会在双方的心灵深处留下永远挥之不去的创伤。有的人表面上很坚强,鬼才知道内心是如何的失落和彷徨!

今天,我再想看看那部电影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了……

可怜,高峰两个同爹异妈的兄弟,你说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该受到多么大的伤害啊。中国一项调查发现:最幸福的不是那些有钱的富人,也不是那些一贫如洗的贫民,就是那些有固定收入的市民和农民。家庭和谐,不仅是夫妻双方的幸福源泉,而且能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单亲的家庭,对于一个孩子而言,绝对是任何事情都无法弥补和替代的。有个40多岁的网友,虽然离婚后组成了新的家庭,也有了新的孩子。但与我聊天时他唯独长提及的就是当初的离婚,尤其是面对已经成长上高中的孩子,他有种负罪感,丝毫没有做父亲的自豪。更可悲的是,这种后悔没有办法和家人诉说,这种后悔今生永远无法挽回……

如果老天给我一次机会,就组织高峰、那英、小文三个人坐在一起,正告他们:曾经有一部非常好的影片,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对你们三个人说句话——看看这部片子吧!如果非要在看片过程上有个期限,我想让你们看上一万遍……

所以,我强烈建议他们看看台湾片《妈妈再爱我一次》(谢小鱼主演),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因为,高峰的两个儿子,必定有一个将要面对“有其父而父不养”可能幼小的孩子会询问他的母亲:“爸爸为什么不来看我,爸爸既然爱过妈妈,为什么不能再爱我一次……”

“爸爸再爱我一次……”

57
发表于 2004-11-11 16:41:34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小猪_冲啊在2004-11-9 20:17:56的发言:

当然离,为什么不离,你那朋友也够能坚持的,坚持了那么久,我想这么久了,你那朋友应该把该做的或不该做的努力都做了,再说,就算有出路又怎么样,这种男人要他干嘛,女人并不是男人的附属品,喜欢在外面搞三搞四的男人跟动物没什么区别,他们和低等动物一样没原则,没立场,没责任感,与其勉强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不如养只猫养条狗,我现在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现在的女人明知道自己的丈夫岁自己不忠还能继续维持,就那么没骨气么

恃才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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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1 17:44:57 | 只看该作者
这怎么算恃才傲物呢,难道你们男人做了一些混蛋事我们作为女人就应该一味的体恤,理解甚至接纳么?为什么啊?凭什么啊?你说个理由我听听,男人要离婚,那我们作为女人是不是就应该死缠着你们,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你们才开心啊,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你们作为男人的那种满足感得到升华啊,我们也是人,凭什么就该忍着你们那些混蛋事啊,啊?我问问你,为什么啊
59
发表于 2004-11-11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有些道理!!!!

60
发表于 2004-11-11 18:39:55 | 只看该作者
哪是有些啊,道理简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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