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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ourteen - 

[脑力无限] 【每天一题,活跃你的大脑】绝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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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05-6-14 12:42:19 | 只看该作者
判词是:

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庭判决如下:

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182
发表于 2005-6-14 12:42:30 | 只看该作者
判词是:

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庭判决如下:

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183
发表于 2005-6-14 12:42:45 | 只看该作者
判词是:

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庭判决如下:

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184
发表于 2005-6-15 11:2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就回嘛,看一下
185
发表于 2005-6-15 13:13:52 | 只看该作者
先顶一下
186
发表于 2005-6-16 19:33:20 | 只看该作者

2楼回答GOOD

187
发表于 2005-6-25 20:56:22 | 只看该作者
[em06]
188
发表于 2005-6-30 15:57: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小溪在2004-9-9 14:15:01的发言: 判词是:

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庭判决如下:

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同意
189
发表于 2005-7-6 16:49:0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
190
发表于 2005-7-6 17:58:5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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