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不是单独的管理方法。围绕管理规范的建立,和操作标准的形成,明确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的对等统一,逐步实现规范要求完成管理的过程,才是规范化。
企业制订的很多规定、制度和章程,有多少真正得到执行呢?规范好写,未必就代表能执行好。规范过于细致严密或过于简单,都会影响执行的实际效果。如果再不能及时依据实际情况做调整修订,规范就无法持续适应实际需要,慢慢就无人执行了。所以规范既要考虑严密可行,还必须照顾执行时的灵活性。
灵活性有个前提——责任和职能权限对等且清晰。在设定岗位时,要确定岗位业绩目标来判断贡献度,分析岗位应承担的责任和具备的权限,是权责匹配的前提。岗位人员了解职能目标和权责范围,满足规范要求或约束岗位行为就很具体、很清晰。
在规范的管理方式下,干部员工是否用好了权限,承担了责任,可以通过业绩结果进行客观的公正的评判。每个岗位都有特定的目标和使命,没有达成业绩目标,就检讨权责履行的方法和过程。岗位业绩要求明确便于建立工作目标,针对目标来判断——责任是否合理,权限是否符合要求,资源供给是否配套。如果业绩目标明确、权责清楚,哪些岗位规范应定出标准,哪些要灵活处理就很容易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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