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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知者
目前上下班途中是算工伤的。关于要取消的说法,只是议案而已,尚未到修改立法的阶段。
另外,同样的机动车事故,工伤对于受害者的赔偿要比《道交法》规定的要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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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补充一点,该女工受工伤原由是其本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她没有走斑马线,而是走到离斑马线仅两百米的另一路口横穿马路,结果在晚上八点多钟,在双黄线边被一辆工程车撞出三米多远,花去了一万多元医药费用,头部受伤,肋骨断了几根。当地交警划定致责任为:受伤员工和该工程车各负一半的责任,目前该受伤员工提出异意,向上一级交警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照此说法的话,根据浙江省工伤条例,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应当列入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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