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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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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者
同楼主一样遇到过,哈哈~~
楼主别郁闷了,正如大家所说,这是常有的事
吃一堑长一智就是了!
感谢10楼的朋友对232的解答!
交流者
这个人的做法,我认为还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我们碰到这样一个人:试用期4.0K,工作了一个半月后,拿到工资以后,培训了个七七八八后说找到了更好的机会(说当初就有2家公司可以选择,只是另外一家给予通知的时间比我们滞后10来天),你看气不气人
232法则真的是很精辟
呵呵,谢谢大家的肯定!
有点飘了,感觉在这里真舒服。
不知道这如何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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