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nfxs705在2009-7-5 14:40:34的发言:
过去,我们曾经倡导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其实从辩证的角度上说,这是句极端的骗人鬼话。“己与人”其实并不是两个水火不相容的对立面,为人与为己都是相对的,两者密不可分,是个利益的共同体,片面地强调利人,实际是在作假。而只有主观上更多地利人,客观上才能真正地利己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往往没有想清楚这样一个道理,在为别人和为自己的利益选择上,过于狭隘、短视地选择了后者,其结果却是阴差阳错、弄巧成拙。
因此,关于人生理想的选择,其实也是对人生存智慧的一种测试。
选择做一个被别人需要的人,不仅可以获得愉悦的精神需求的极大满足,还可能获得别人真诚的相待与回报,其生命的质量完全呈现一种倍增的效应啊。
而如果我们的社会中信仰“被别人需要”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的社会自然就会更加和谐而美好了呀。
醍醐灌顶,直到今天才算打破了这个迷思。
以毫不利己的心态专门利人,最终是为了利己。 以利人的手段来完成利己的结果。主观上是为了利己,客观上是利人。 这个就是当年潘晓来信讨论的比较有共识的结论,不过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对照起来看现在才有了新的理解。
无为而达至无不为,利人而最终利己。
被别人需要,而最终达成自己。自己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存在的。 为人民服务不是目的,而是另外一个目的背后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