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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guoguo0405 - 

[原创]员工刚来2天就走了,到底要不要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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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3:57:10 | 只看该作者
要给。他是来工作的,不是来培训的。公司的培训也是让他更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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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6:43:2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有遇到这种情况,在三天内适用不合格或离职的都不核算工资!

 

13
发表于 2009-6-17 18:43:42 | 只看该作者

两天也属于试用期

要给工资的

除非之前有说明

 

我们做零售行业招聘营业员的时候

如果事先和她说明

试岗三天没工资

不然即便干一天

也要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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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8:58:24 | 只看该作者
按国家规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必须支付工资(包括培训)。像你这样的情况可用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利用连续旷工三天,予以解除合同。两天的工资可先挂账,待劳动者回来领取,不领就算了,理论上要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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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22:23:1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2周考核期,考核过了才可,不合格就不给
16
发表于 2009-6-17 23:12:31 | 只看该作者
一般不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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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11:22:37 | 只看该作者

一周才有工资

 

18
发表于 2009-6-18 13:46:32 | 只看该作者

来面试的时候就告之不给咯。一般培训两天就走是有更好的岗位等着他。一般也不会跟你要这么2天的工资。

 

19
发表于 2009-6-18 14:10:34 | 只看该作者
按法律规定是要给的。我们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时,有时我们会不得已暗示一下,有些员工自己就不要工资走了,较真的就给了。呵呵
20
发表于 2009-6-19 10:21:11 | 只看该作者
按规定,既然有劳动关系就要给的。叫财务作出他的工资单,等着他。他要是要就给他,不要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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